编辑: AA003 | 2017-01-20 |
7 1. 编制基准及会计政策 (续) 於2018年1月1日,本公司董事已评估集团所持有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作初始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并将金融工 具分类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9号中适当类别.因重分类导致的主要影响如下: 计量类别 账面值 原有 新订 原有 新订 附注 (香港会计准则 第39 号) (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第 9号)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金融资产 投资基金 (a) 可供出售之金融资产 按公允值列账及在 损益账处理 504,359 504,359 股本证券 按公允值列账可供出 售之金融资产 按公允值列账及在其 他全面收益账处理 110,722 110,722 股本证券 按成本列账可供出售 之金融资产 按公允值列账及在 其他全面收益账处 理21,971 21,971 股本证券 按成本列账可供出售 之金融资产 按公允值列账及在 损益账处理 1,474 1,474 应收账款 (b) 摊销成本 摊销成本 1,636,385 1,636,385 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b) 摊销成本 摊销成本 4,599,397 4,599,397 现金及现金等值物 (b) 摊销成本 摊销成本 10,284,889 10,284,889 金融负债 应付或有代价 按公允值列账及在 损益账处理 按公允值列账及在 损益账处理 5,258 5,258 非指定为对冲工具的衍生工具 按公允值列账及在 损益账处理 按公允值列账及在 损益账处理 37,448 37,448 附注a: 於2018年1月1日,累计投资重估值储备内之人民币148,1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