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7-01-26 |
1 C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海外监管公告此海外监管公告是根愀哿辖灰姿邢薰局と鲜泄嬖虻13.10B条作出. 兹载列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以下资料全文, 仅供参阅. 承董事会命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张占魁公司秘书中国?北京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於本公告刊发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余德辉先生、卢东亮先生、 蒋英刚先生及朱润洲先生,非执行董事敖宏先生及王军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陈丽洁女士、胡式海先生及李大壮先生. * 仅供识别C2C证券代码:601600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公告编号:临2018-102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於中铝环保节能集团有限公司增资北京铝能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 司」 ) 於2018 年12 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於中铝环保节能集团有限公司拟增资北京铝能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中铝环保节能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 铝环保」 ) 向公司的合营公司北京铝能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铝 能清新」 ) 以货币方式增资人民币4.5 亿元,有关详情请见公司於2018年12月12 日披露的《中 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於中铝环保节能集团有限公司增资北京铝能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8-098) . 2018年12月14日,中铝环保与公司、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 铝能清新的另一家股东) 及铝能清新签订了《增 资扩股协议》 ,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签署时间:
2018 年12 月14 日签约各方: 甲方:中铝环保节能集团有限公司(投 资方) 乙方: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原 股东) 丙方: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原 股东) 丁方:北京铝能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标 的公司) C
3 C 增资方式: 各方同意,根厍烊诳笞什拦婪康夭恋毓兰塾邢薰境鼍叩摹蹲 产评估报告》 (融矿资评字[2018]第1101 号) 的评估结果确定丁方的股权价值,即人民币72,491.97 万元.各方同意甲方以此为基准对丁方进行增资. 甲方以现金方式对丁方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45,000 万元,其中:人民币34,141.71 万元计入实收资本,超过实收资本的金额即人民币10,858.29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付款方式: 协议生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丁方支付全部增资款的50%,即人民币22,500 万元,本次增资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丁方支付剩余全部增资额,即人民币22,500 万元过渡期安排: 评估基准日(2018 年6月30日) 至甲方合法拥有的丁方股权变更登记於甲方名下之日为本次增资的过渡期. 过渡期内丁方不得向现有股东做出任何利润分配, 过渡期间目标公司的损益将由原股东按本次增资前的持股比例承担或享有,并於2019 年6月30日前予以分配.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下列条件全部成就时生效: (1) 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方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