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7-01-26 |
(2)获取公司报告期内关联采购和关联销售的相关合同或订单,比对合同 条款的约定是否与账面记录相符;
(3)对关联交易执行分析性程序,检查是否存在异常的项目,并对异常情 况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确认关联交易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4)抽查报告期内关联采购的账面记录,并追查至原材料入库单、采购发 票、验收单、采购订单等原始单据;
同时抽查报告期内关联销售的账面记录,并 追查至产成品出库单、销售发票、销售订单等原始单据;
(5)对关联方销售和采购金额进行函证;
(6)检查关联方销售收款和采购付款,确认是否存在重大的关联方期后采 购退回和销售退回的情况,核查至原始单据;
上海大通会幕新型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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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7)核查关联交易的最终销售,检查关联交易发生当期的材料领用、成本 结转、产品入库及对外销售情况,关注期末存货的结存数量是否异常,获取关联 交易产品最终销售方的销售凭证和销售发票、出库单等原始单据,确认关联交易 产品实现了最终销售.
2、事实与分析 公司将原销售给大通高科尚未对终端客户销售的库存商品进行回购的行为 是基于大通高科基本不再拥有客户群以及不再具备销售人员支持的客观情况, 且 该交易事项双方签订了购销合同,属于一项新的行为,并不是基于质量、到货时 间、 品种等不符合要求的原因而发生的退货. 通过访谈公司管理人员、 财务人员、 销售人员等, 核查公司该笔交易的真实性, 抽查了该笔交易的购销合同、 入库单、 发票,与入账凭证进行核对分析,并跟踪其后续销售情况,确认该批库存是否全 部对外销售.通过详细核查,截止
2015 年12 月上述库存已全部对外销售.因此 与该笔关联交易相关的销售和采购是真实的,且具有必要性,不存在刻意虚增销 售和采购的情形.2015 年关联方采购合计 1,566,026.17 元(不含税额),影响金 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2015 年12 月已全部对外销 售,未影响公司利润,未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3、核查结果 主办券商及会计师认为上述关联销售和采购是真实的、 不存在刻意虚增销售 和采购的情形,未通过关联交易虚增利润.
2、持续经营能力. (1)请公司结合营运记录(可采用多维度 界定,如:现金流量、营业收入、交易客户、研发费用、合同签订情 况、行业特有计量指标等情况) 、资金筹资能力(如:挂牌并发行) 等量化指标, 以及行业发展趋势、 市场竞争情况、 公司核心优势 (如: 技术领先性) 、商业模式创新性、风险管理、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情况、 期后合同签订以及盈利情况等方面评估公司在可预见的未来的持续 经营能力. 如果评估结果表明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 公司 上海大通会幕新型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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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应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因 素以及公司拟采取的改善措施. 【回复】 公司说明:
1、公司营运记录情况如下: 项目
2016 年1-4 月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元) 154,631.32 1,598,942.97 5,099,872.63 营业收入(元) 5,952,597.50 18,119,518.08 16,433,366.60 研发费用(元) 444,091.34 1,702,007.26 1,201,197.98 交易客户数量(家) 60.00 107.00 5.00 从上表可以看出, 公司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正,企业经 营活动的创现能力较强,无法支付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的风险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呈逐年上升态势,公司结合宏观调控的方向,适 时调整产品结构,加大研发力度,主要发展热反射隔热涂料,增强公司产品创新 性,提高公司的竞争实力.并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