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 2017-01-30 |
依照国家有关 ―
4 ― 规定需要获得批准的,未经批准不得发布;
需要征得有关部 门同意的,未经同意不得发布. 第十五条 有关信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公开发布:
(一)集团门户网站、报刊等内部媒体;
(二)外部新闻媒体;
(三)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
(四)社会责任报告、年报、宣传册等材料;
(五)经领导小组批准的其他途径.
第三章 监督和保障 第十六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信息公开工作实 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 集团有关单位、个人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 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 当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报告后,应当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调 查核实,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发布准确的信息予以澄 清. 第十八条 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经费应当纳入预算管 理.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给集团带来不利影响或者 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令相关单位、个人限期改正并依照有关 规定追究其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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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新闻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信息公开目录清单 公开信息目录 具体内容 企业基本信息 集团概况、组织架构、经营范围、资质荣誉、 成员单位、办公地址、通讯方式 企业重大事项 可公开的投资、经营、改革、发展规划等方面 的信息,生产经营业绩有关情况,重大项目建 设的批准和实施情况,设备物资采购,重大突 发事件应对及处理结果 重要人事变动 重要人事任免信息(监事会、董事会、集团领导) 员工招聘与评价 员工招聘流程、招聘信息 企业安全环保 涉及集团安全、环保方面的公告 履行社会责任 帮扶帮困、对外援助,社会责任报告 新闻信息 集团要闻、集团公告、企业动态、行业资讯、 国资动态、专题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