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 2017-03-01 |
一、基本情况 东莞市昌盛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于2017 年8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分公司的 议案》 .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设立分公司情况 拟设立分公司名称:东莞市昌盛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桥头分公司 分公司性质:不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分公司负责人:赵镇伟 营业场所:东莞市桥头镇邓屋路段香江家居一楼 经营范围:销售、加工:铝材、铜材;
产销:金属制品;
货物进 出口,技术进出口. 上述拟设立分公司的名称、营业场所、经营范围等以工商行政管 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2017-018
三、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一)设立目的 为了实现公司的战略规划,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的综 合竞争力,保证公司长期稳定的竞争优势,为股东创造更多的利益.
(二)设立分公司可能存在的风险 此次设立分公司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公司将 不断增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的建立和运行, 确保公司投资的 安全与收益.
(三)设立分公司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本次设立分公司是公司自身发展的需要, 对公司长期发展和布局 有积极意义,对公司未来财务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上述设立分公司事宜经董事会审批同意后, 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 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者禁止的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东莞市昌盛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昌盛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