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 2017-03-15 |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7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 任与行为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的规定, 谨慎、 认真、 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积极出席了
2017 年度的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及专业优势, 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
有关情况如下:
一、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议情况
2017 年度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大会.独立董 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 次数 委托出席 次数 缺席 次数 周冬华
6 6
0 0 涂书田
11 11
0 0 刘二飞
11 11
11 0 章卫东
5 5
0 0 孙传尧
11 11
0 0 上述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至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认 真审议,并对相关议案出具了独立意见,保证了公司规范运作及董事 会的科学决策.
二、独立董事
2017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大股东资金占用、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对外担保等事项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审计机构聘任、利润分配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如下:
(一)对公司
2016 年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2016 年度全年的综合利润分配,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 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2]37 号) 《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2013 年11 月30 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 (上证公字〔2013〕
1 号) 精神,也符合公司制定的《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政策及三年期 股东回报规划(2016-2018 年) 》 .同意将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对公司《2016 年度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预案》的 独立意见
2016 年, 在公司经营团队的带领下, 通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 在市场和价格继续下行的情况下面, 仍然较好的完成了生产经营计划, 公司整体盈利水平较
2015 年有较大增长.2016 年公司董事、监事、 高管人员薪酬在
2015 年的基础上增长 15%.作为公司薪酬委员会委 员及独立董事,我们同意薪酬委员会提议,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 会审议.
(三) 、对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存放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存放进行重点审查,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存放符合《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内部审议程序的规定,符合公 司的发展战略和股东利益.
(四) 、对公司资金占和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关于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 【证监发(2003)56 号】 )和《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 【证监发(2005)120 号】 )文 件的有关规定, 我们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和当前对外担保情况 进行了审慎查验,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