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 2017-03-15 |
4、2011年12月2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 超募资金3,000.00万元与大庆华奕化工有限公司成立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 合资公司 ),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公司占合资公司股份比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 例为60%. 合资公司在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兴化化工园区建设占地约180亩的 大庆能源净化成套技术产业化应用示范基地,投资约人民币12,007.81万元在示 范基地建设2万吨/年新戊二醇生产线示范装置. 截止目前正在办理工商登记等相 关手续. 此第四期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安排已于2011年12月3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 上述3,000.00万元超募资金作为注册资本金注入合资公司后, 合资公司将设 立募集资金专户, 并与保荐人、 专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的三方监管协议进行专户 管理. 上述超募资金计划实施后,剩余超募资金金额为18,182.80万元.
三、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1、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北京三聚创洁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三聚科技 )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由三聚科技与福州大 学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 福大工程中心 )共同出资人民币 3,000.00万元设立福建三聚福大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已经福 建省工商局名称预先核准,以下简称 合资公司 ).其中三聚科技使用超募资 金出资人民币2,000.00万元, 占合资公司股份比例66.67%,福大工程中心以其拥 有的适用于高压工艺的CO耐硫变催化剂及生产工艺专有技术经具有证券资格的 评估机构评估后作价1,008.00万元投入合资公司, 其中1,000.00万元作为注册资 本出资,占合资公司股份比例33.33%,其余8.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公司于2012年1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11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北 京三聚创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暨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福建三聚福大化肥催 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的议案》.
3、本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创业板信息 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待合资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4 公司注册登记后, 对本次出资的2,000.00万元超募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公司将组 织合资公司和保荐机构、 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的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 的使用进展情况及时进行公告.
5、 其余募集资金16,182.80万元, 公司将根据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 妥善安排使用计划, 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前,将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四、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2、北京三聚创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人大北路33号1号楼大行基业大厦906 法定代表人:林科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销 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金属矿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