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 2017-03-17 |
(3)公布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并签到的投标投标人名称;
(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各投标人抽签决定磋商先后顺序;
(6)进入各投标人分别磋商程序;
(7)核验参加开标会议各投标人资质证件;
(8)由竞争性磋商小组与单一投标人就价格、项目质量保证措施、服务期、资 信业绩、付款方式响应、售后服务等问题分别进行磋商;
(9)各投标人进行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
(10)竞争性磋商小组根据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及磋商内容进行评审. 10.磋商报价 竞争性磋商报价原则上两次报价,第一次报价为标书总报价, 第二次报价在所有 投标人分别磋商结束过后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现场提交书面报价, 投标人可根据磋商情 况给予让利优惠或报价保持不变,(若本项目为据实结算且二次报价给予让利优惠, 则投标人二次报价须以第一次标书总报价下浮比例进行二次报价, 且承诺结算价单价 均以该下浮比例进行下浮结算.)竞争行磋商第二次的报价为评标价和最终成交价. 如果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价,且采购人不能接受, 此次竞争性谈判作不 成交处理.如有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低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