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 2017-03-21 |
离职以 后三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且三年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 持有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4、上述承诺履行情况 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股东元禾顺风、 顺达丰润、 嘉强顺风、 刘冀鲁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 的不确定性.
2、股东元禾顺风、顺达丰润、嘉强顺风、刘冀鲁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 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 、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证监会公告[2017]9 号)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4、在本计划实施期间,股东元禾顺风、顺达丰润、嘉强顺风、刘冀鲁将严 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等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元禾顺风《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
2、顺达丰润《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
3、嘉强顺风《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
4、刘冀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