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 2017-04-13 |
16 发行人律师 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17 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亿元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 这 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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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
1、2014 年12 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2、2014 年12 月26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14 年12 月18 日,经山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山西省国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批复》 (晋国资产权函[2014]664 号) 审批,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2、2015 年8月14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会议审核通过了公司本 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2015 年9月9日,中国证监会以《关于核准国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5〕2087 号) ,核 准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7,650 万股 A 股股票.
(三)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1、截至
2015 年11 月27 日,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资产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诚鼎扬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诚鼎德同股权 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及上海德同诚鼎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等5位特定对 象已将认购资金 10.0521 亿元全额汇入了中金公司为本次发行开立的专用账户, 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15]京会兴验字第
01010052 号《验资报告》 ,上述
5 家特定对象缴纳认购款项 共计 1,005,210,000 元.
2、截至
2015 年11 月27 日,中金公司将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后的上述认购款 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5]第115625 号《验资报告》 ,国新
7 能源共计募集资金 1,005,210,000 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 19,541,386.79 元后,国 新能源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85,668,613.21 元.
(四)股权登记办理情况 公司已于
2015 年12 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以下简称 中登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方式及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承销方式为代销.
(二)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诚鼎扬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诚 鼎德同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及上海德同诚鼎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五 家投资者,全部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四)发行数量及限售期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为 4,500 万股.公司已于
2015 年4月20 日完成
2014 年度利润分配,调整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数量由 4,500 万股调整为 7,650 万股.发行对象已经分别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 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各认购对象认购的股份数量如下表所示: 认购方 认购数量(股)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4,000,000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5,500,000 上海诚鼎扬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100,000 上海诚鼎德同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7,4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