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 2017-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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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国经营报 C H I N AB U S I N E S SJ O U R N A L A6 事件 某某公司的原财务总监赵大 有 (化名) , 在2015 年春天接到一 个电话, 邀请他把公司的钱存到 一个叫作内蒙古银行科尔沁右翼 中旗支行 (以下简称 右翼中旗支 行 ) 里.打电话来的 , 是王韦 群, 系金坛鼎昕食品有限公司、 内 蒙古天勋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 人, 民营企业家. 邀请的理由是承诺做一个定 期存款的话, 给予存款金额 8%的 回报.看上去, 这就是一次业内 常见的 拉存款 行为,于是,2015 年4月22 日, 赵大有将某某 公司的
5000 万元存入了右翼中 旗支行. 此后无事.到了当年
7 月, 王韦群又发出同样邀请, 赵大有 又把一笔关联公司的
1 亿元, 存 入科尔沁右翼中旗农村信用社 (以下简称 右翼中旗信用社 ) . 同年
9 月11 日, 又在王韦群的邀 请下, 赵大有将上述
1 亿元存款, 挪至某某公司在鄂尔多斯农商行 的账户中. 千里之外的这种存款行为, 表 面看上去像极了为相关银行 刷业 绩 .过程中也没有出现任何差 错, 赵大有并不在意.期间,
9 月将1亿元存款换银行时, 赵大有曾 带着某某公司的印鉴等, 前往鄂尔 多斯办理相关手续. 但一个月后的
2015 年10 月8日, 某某公司在办理相关业务时, 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发现上述
1 亿元存款已经被办理质押.赵 大有立即联系了鄂尔多斯农商行 和王韦群, 简单沟通后, 后者称会 很快解除质押. 有趣的是, 质押信息果然就 消失了.但不久, 质押信息再次 出现, 赵大有再次沟通后,
10 月23 日, 王韦群令他人将
1 亿元转 入某某公司在兴业银行的账户 内.这其中, 肯定出了岔子, 但 好在这笔钱回到了公司, 而且不 再有质押信息, 事情似乎得到了 解决. 但万万没想到的是, 差不多 一年后,
2016 年, 鄂尔多斯市公安 局东胜区分局冻结了某某公司在 兴业银行账户内的
1 亿元.案由 则是涉及王韦群等人诈骗案, 而 报案人、 受害人竟然并不是某某 公司. 相关资料显示, 该案的报案 人, 系王某林等人.据判决书, 他 们在本案中曾为王韦群等人提供 过桥资金 ――一些银行的借款 人因为不能如期还款, 往往需要 这种资金来还款, 等银行再次放 款时,再还了这种临时民间借贷. 过桥 , 可谓精准描述了这种 资金的用途. 但某某公司想不明白, 为何 过桥 借贷这种典型的短期民间 借贷, 会成为一起刑事案件, 而自 己已经要回来的
1 亿元存款, 为 何又会被以涉案为由冻结? 随着一审开庭, 让某某公司 和赵大有跌破眼镜的情节出现 了: 原来, 就在赵大有带着公司 印鉴等去鄂尔多斯那次,王韦群等人趁机炮制了一套材料,用以将某某公司的1亿元存款变为质押,并最终以承兑汇票实现套现. 一审判决中, 这种伪造已经 被法院认定, 并以票据诈骗罪对 相关人员进行了裁判, 王韦群则 被判无期.当然, 王韦群还涉嫌 诈骗罪, 正是这后一罪名, 成为冻 结某某公司
1 亿元的原因. 这就是我们不明白的地方, 我们公司的手续, 被人伪造、 盗用, 并被法院认定了 '
票据诈骗 罪'
, 我们完全不知情, 结果, 我们 的钱, 却因为这帮人的另一项诈 骗罪, 被冻结了. 某某公司认为 自己实在太冤. 亿元存款 迷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