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 2017-05-01 |
根据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1MA5U3M3B9P)编制的《精密电 子研发及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对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 评价的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影响和 环境污染措施及防范环境风险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 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 境影响报告表结论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你单位应当严格落实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防 治生态影响和环境污染措施及防范环境风险措施,严格执行 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 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照相关规定 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或使用. 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 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的环保日常监督管理由重庆市铜梁区环
2 境行政执法支队按照有关职责实施,发现存在不符合告知承 诺制或环评文件存在重大质量问题,依法撤销审批决定,造 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均由你单位承担. 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局
2019 年4月28 日 抄送:重庆铜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重庆市铜梁区 环境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 司 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局
2019 年4月28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