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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39 证券简称: 新都化工 公告编号: 2012-063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12 年12 月24 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2 年12 月27 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并进行了表决.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名,会议由董 事长牟嘉云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各位董事在认真审阅会议提交的议案后, 以传真和传签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 决,形成如下决议: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和超募 项目竣工试车时间延期的议案》 . 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60 万吨硝基复合肥、10 万吨硝酸钠及亚硝酸钠项目" 和超募项目"合成氨-联碱(重质纯碱)技术改造项目" 均已基本完成土建工程 及设备安装工作,但上述两个项目的外部公用配套工程――110KV 变电站的建设 尚未完成. 主要原因为受到政府部门进行产业政策符合性认定等相关文件和实施 方案出台的间隔时间较长及 110KV 变电站输变电系统接入方案获准同意的时间 较原预计时间延期的影响,造成 110KV 变电站的建设进度比原计划滞后.为此, 公司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和超募项目的竣工试车时间延期调整至
2013 年8月中 旬,项目实施内容不变. 内容详见
2012 年12 月29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12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