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7-05-10 |
4 2 征地、3 征地、4 征地项目) ,并分为三期进行开发:①一期位于
2 征地,分2标段建 设,一期一标段建筑面积 110020.87m2 ,一期二标段建筑面积 87068.08m2 ;
②二期位于
1 征地,二期建筑面积 98244.15m2 ;
③三期位于
3 征地,三期建筑面积 25791.54m2 ;
另地块内
4 征地占地面积约 558.46m2 ,主要作绿化和临时停车用地.
2016 年12 月,本项目经成都市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备案号:201603 文予以 模拟备案;
2016 年8月, 成都玖源化工有限公司与成都市新都区国土资源局签订了 《国 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成都市新都区国土资源局将新都街道新新路宗地编号 R-153-1 的总面积 83893.4 平方米国有土地出让给成都玖源化工有限公司,合同上明确 本项目宗地用途为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2016 年8月新都区规划管理局出具本项目 《建设项目规划条件通知书》 (新都规条字
16101 号) ,同意本项目在新都区新新路地 段按规划条件进行设计;
2017 年1月5日,新都区规划管理局出具本项目《建设用地 规划许可证》 (地字规
510114201720001 号) ,明确项目用地属于二类居住用地.因此, 本项目建设符合城乡规划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环保部令第
33 号)规定,该项目应办理环境影 响评价手续,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成都玖源化工有限公司特委托成都宁沣 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承担 恒大御府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在接受委托后,进 行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并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环保法规和环评技 术导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16 年11 月,由于建设单位环境保护法律意识不强,本项目在未取得环评批复的 情况下,违法开工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 建 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 不得开工建设. 的规定.因此,成都市新都区环境保护局下达了《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书》 (新环罚字[2016]69 号) ,责令建设单位成都玖源化工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建设;
并 罚款人民币
9 万元整.建设单位成都玖源化工有限公司接到上述处罚决定后,充分并 深刻认识到了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立刻停止了工程建设,主动上缴罚款,积极配合 环评单位完成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修改工作,严格执行在完善环评手续后, 才能够复工建设的要求. 成都玖源化工有限公司恒大御府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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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产业政策、规划符合性及选址合理性分析
(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1) , 该项目属于房地产开发经营 (K7210) , 根据
2011 年3月27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
9 号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和2013 年2月16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
21 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有关条款的的决定》 (修正) 》有关政策规定,本 项目不属于其中规定的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根据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 行规定》 (国发[2005]40 号)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属允许类建设项 目. 同时, 成都市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了本项目的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新 都发改政务投资[2017]4 号) ,准予本项目备案.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