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7-05-11 |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吉林省高等学校科研专项 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吉教科字〔2012〕7号)废止. --2-- 附件: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吉林省教育厅 2017年3月13日 吉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 年3月13 日印发 --3-- 附件: 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专项资金 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专项 资金管理(以下简称 专项资金 )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 步调动高校科研人员积极性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促进高校科 研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 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省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 的若干实施意见》和《吉林省省级高等教育强省专项资金管 理办法》 ,参考相关部门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省 高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项资金是高教强省专项资金的一部分,由省 级公共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支持引导我省高校教师承担 科学研究项目,提升科研能力水平的基础性科研资金. 第三条 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应当符合高校科学研究事 业发展的政策要求,充分体现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 遵循以下原则:
(一)精准定位、突出重点.项目选题应符合国家和地 方科技发展需求和经济社会建设需要,支持与我省区域经济 和社会发展相关的研究课题.重点支持高校已获博士学位且 具备相应科研团队支撑的中青年教师和研究人员,着力培育 其科研素质,提升其承担省部级重大项目和国家级科研项目 --4-- 的能力水平.
(二)政府引导,多元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 作用,鼓励和引导各高校加大自有资金投入,积极吸引社会 资金参与.
(三)合理使用,注重绩效.专项资金应纳入项目实施 高校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并建立绩效考评 制度.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省教育厅在专项资金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一) 负责本部门申请设立专项资金的前期论证和风险评 估,并提出绩效目标.
(二) 建立健全专项资金具体管理制度办法, 并不断健全 完善管理机制.
(三) 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高校科学研究工作发 展实际,做好申报项目的受理、筛选、储备和评审工作.
(四) 负责对高校申报科研项目的目标相关性、 技术创新 型、路线可行性、政策相符性,以及科研经费的合理性等进行 审核论证, 提出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建议, 并报送省财政厅. 由省财政厅进行审核批复, 并将批复的预算下达到项目承担高 校.
(五) 按照省财政厅批复的绩效目标, 具体负责对专项资 金实施绩效管理.
(六) 负责组织项目验收, 配合省财政厅开展对专项资金 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