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2017-05-15

2、 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 本公司通过平安信托间接持有平安证券约 86.66%的股权. 因此, 平安信托或本公司其他合资格的控股子公司受让平安证券 9.90%的股权, 有利于进一步提高 本公司对平安证券的持股比例, 充分发挥控股子公司之间的业务协同效应, 以实现本公司综 合金融发展目标,亦符合本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六、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上证所上市 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程 序合法合规,交易对价按照评估价格厘定,交易条款公允、公平、公正,符合本公司及股东 的整体利益.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1、本公司受让新豪时持有的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人寿" ) 股份的关联交易 湖北万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独立第三方专业评估 机构, 接受新豪时的委托就其向本公司转让持有的平安人寿 42,160,000 股股份 (约占平安人 寿总股本

238 亿股的 0.1771%) 所涉及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书 (鄂万信 评报字(2010)第074 号) .本次评估主要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

2010 年6月30 日.根据前述评估报告,新豪时所持有的平安人寿 0.1771%股份的公平市场价值评估 值为人民币 8309.72 万元. 本公司同意按照评估价格以人民币 8,309.72 万元的对价受让该部 分股份. 上述平安人寿股份转让交易已经完成并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备, 新豪时不 再持有平安人寿股份.

2、本公司受让新豪时持有的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产险" )

4 股份的关联交易 湖北万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独立第三方专业评估 机构, 接受新豪时的委托就其向本公司转让持有的平安产险 38,418,444 股股份 (约占平安产 险总股本

120 亿股的 0.3203%) 所涉及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书 (鄂万信 评报字(2010)第075 号) .本次评估主要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

2010 年8月31 日.根据前述评估报告,新豪时所持有的平安产险 0.3203%股份的公平市场价值评估 值为人民币 10,977.79 万元. 本公司同意按照评估价格人民币 10,977.79 万元扣除该部分股份 对应平安产险

2010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分红款项人民币 5,762,766.60 元后,即以 人民币 104,015,133.40 元的对价受让该部分股份. 上述平安产险股份转让交易已经完成并向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备,新豪时不再持有平安产险股份.

八、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意见

3、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中联评报字(2010)第958 号)

4、 《关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草稿)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11 月19 日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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