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 2017-05-29 |
2015 年底,中央层面已累计取消、停征、减免了
427 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每年可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约
1000 亿元.地方层面也取消、减免了一大批本地区设立的收费项目, 据统计, 仅2014 年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 累计取消收费超过
600 项.
2016 年,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国务院决 定将对小微企业免征的
18 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范围扩大到所有 企业和个人,扩大三项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并取消、停征和整合部 分政府性基金项目.
2014 年6月16 日印发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 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 (国办发z2014{30 号)要求,建立和实 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进一步提高涉企收费政策的透明度,对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和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 单管理,不断完善公示制度.所有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及其具体实施情 况纳入各地区、各部门政务公开范畴,通过政府网站和公共媒体实时 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各地区、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目录清单, 目录清单之外的涉企收费,一律不得执行. 截至
2016 年9月30 日,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 性收费共
26 个部门
70 大项
93 小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批 准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0 至22 项不等;
全国政府性基金共
23 项;
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中央涉企经营服务收费共
4 个部门
6 大项
8 小项 (其中, 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中央进出口环节涉企经营服务收费
3 小项) ;
目前,国家层面的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已无实行政府定 价项目,均实行市场调节价.以上收费项目均已建立目录清单制度, 在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及各地方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常态化公示, 并实行动态化管理,接受社会监督(目录清单表格详见附录
一、
二、 三) . 本章节采取目录清单表格形式,从政策措施主要内容、政策依据、 政策执行时间、惠及企业类型、政策类型等方面,梳理了自
2013 年以 来国家层面出台的各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实行政府 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取消、停征、免征、降低收费标准 等21 条惠企减负政策措施,供企业查询了解. 收费减免政策 序号 政策措施主要内容 政策依据 政策执行时间 惠及企业类型 政策类别 政策形式
一、政府性基金
1
1、将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征收标准降为零
2、将育林基金征收标准降为零
3、停征价格调节基金
4、 将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并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停止向水泥生产企业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财政部关于取消、停 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 基金项目等有关问题 的通知》 (财税〔2016〕
11 号)
2016 年2月1日起 收费对象 政府性基金 停征
2 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
10 万元(按 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
30 万元)的 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 建设基金.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 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 知》 (财税〔2016〕12 号)
2016 年2月1日起 缴纳义务人 政府性基金 免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