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 2017-06-02 |
第二章 规划调整背景
9 2014 年,农用地
795181 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 78.03%;
建设用地
119991 公顷, 占11.77%;
其他土地
103971 公顷, 占10.20%.
一、农用地 耕地
355369 公顷, 占农用地面积的 44.69%;
园地
155983 公顷, 占19.62%;
林地
221456 公顷,占27.85%;
牧草地
30189 公顷,占3.79%;
其他农用地
32184 公顷,占4.05%.
二、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
101867 公顷, 占建设用地面积的 84.90%, 其中城 镇用地
27536 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
67024 公顷,采矿用地
5670 公顷,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751 公顷;
交通水利用地
14651 公顷,占建 设用地面积的 12.21%,其中交通运输用地
12246 公顷,水利设施用 地2405 公顷;
其他建设用地
3473 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 2.89%.
三、其他土地 水域
10294 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 9.90%;
自然保留地
93677 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 90.10%. 咸阳市
2014 年土地利用现状详见附表 1.
第三节 规划中期评估
一、规划主要指标执行情况
(一)总量指标
1、耕地保有量
2020 年全市耕地保有量目标不低于
371200 公顷 (556.80 万亩) ;
咸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