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2017-06-03

三、 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执行新会计准则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和股东利 益,对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 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导致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 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 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 公司章程》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四、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亿阳信通 公告编号:临2017-054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10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2017年10月21 日,公司以书面、E-Mail和电话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 本次应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 会议 符合 《 公司法》、 《 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全票审议通过了 《 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第 三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 《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全票审议通过了 《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导致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 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 公司章程》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亿阳信通 公告编号:临2017-053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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