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 2017-06-15 |
(六)验收结论 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 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 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条件,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七)后续管护要求 在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将继续领头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同时将进一步 加强水土保持设施管护工作,确保其持续、安全、有效运行.特别加强对 项目区内草皮生长较差的地块进行补植及养护力度,保证植物的存活率, 使其充分发挥水土保持效益和绿化环境的作用.建设完成后由运行单位为 重庆市长寿区洪湖镇政府承担后期的主要管护工作,使各项措施持续发挥 最佳的防治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