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 2017-06-22 |
三、 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
2018 年08 月13 日至
2018 年08 月20 日 (共
6 个工作日) .
四、 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间:
2018 年08 月13 日至
2018 年08 月20 日 (公休节假日除外) .
五、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地点:广东中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莞城旗峰路中和堂办公楼(A 栋)2 楼.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50 元/份.(售后不退) 东莞市环境保护局企石分局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441900-29-201808-2921101-0001 第6页共75 页注:(1)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 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七、 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请在 项目开标前自行完成东莞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dg.gov.cn/dggp)或东莞市公共资源 交易网(http://ggzy.dg.gov.cn)完成建档入库及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链接: http://www.gdgpo.com/workEnchiridion.html ) 完成投标人注册登记,咨询电话020-
83726197、
83188500、83345601,否则因投标人未完成注册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址及事宜: 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 年09 月04 日14:30-15:0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8 年09 月04 日15:0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址:东莞市莞城旗峰路中和堂办公楼(A 栋)2 楼开标室.
九、开标时间、地点及事宜: 开标时间:2018 年09 月04 日下午 15:00(北京时间). 开标地址:东莞市莞城旗峰路中和堂办公楼(A 栋)2 楼. 开标事宜: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 (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 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投标文件予以拒绝接收).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中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东莞市莞城旗峰路中和堂办公楼(A 栋)2 楼.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
电话:0769-33808333 传真:0769-23396888 邮政编码:523000 广东中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O一八年八月 东莞市环境保护局企石分局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441900-29-201808-2921101-0001 第7页共75 页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东莞市环境保护局企石分局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441900-29-201808-2921101-0001 第8页共75 页
一、说明1. 适用范围及资金来源 1.1. 本次招标标的为东莞市环境保护局企石分局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采购项目, 详细要求见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1.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 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 东莞市环境保护局企石分局. 2.2. 投标人:响应招标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 或者自然人. 2.3. 中标人: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采购人确认的获得本项目中标资格的投标人. 2.4.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中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5. 货物:指卖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备件、工具、 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2.6. 安装、服务:指招标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 其它类似的服务. 2.7.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 招标其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2.8. 日期:指公历日. 2.9. 时间:指北京时间. 2.10. 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2.11. 招标文件中所规定 书面形式 ,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