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摇摆白勺白芍 | 2017-06-24 |
002298 证券简称: 鑫龙电器 编号: 2012-048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释义全称 简称 说明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鑫龙电器 本公司 安徽森源电器有限公司 森源电器 全资子公司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林证券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保荐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本公司审计、验资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 技术开发区支行 农业银行支行 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行
2012 年5月14 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2]648 号);
鑫龙电器向特定对象定发行股 份7,886.90 万股,发行价格为 6.72 元/股;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2 年6月22 日出具的大华验字[2012]188 号《验资报告》,鑫龙电器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529,999,680.00 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4,489,056.49 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 515,510,623.51 元,已募集到位.
2012 年7月23 日,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安徽森源电器有限公司增资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的议案》,同意森源电器建设项目的安排,并开设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按 照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定用途,公司近日向全资子公司森源电器进行了增资 并用于项目建设,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2 年8月9日出具的大华验字 [2012]228 号《验资报告》,森源电器注册资本由 7,560 万元变更为 27,560 万元. 森源电器工商营业执照变更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为加强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森源电器、分别与华林证券、鑫龙 电器及农业银行支行签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协议主 要内容如下:
一、森源电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农业银行支行账户,该等专户仅用于其进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2 万台 VA-12 智能化固封极柱式高压真空断路器项目" 的建设,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森源电器如有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承诺在 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 并通知华林证券,上述存单不得质押.
二、森源电器、华林证券、鑫龙电器及农业银行支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 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规章.
三、华林证券作为森源电器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 或其他工作人员对森源电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华林证券依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鑫龙电器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 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森源电器、鑫龙电器及农业银 行支行应当配合华林证券的调查与查询. 华林证券每季度对森源电器现场调查时 应当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