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会说话的鱼 | 2017-07-14 |
4 释义除非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三) 》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全国股 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挂牌 指 广东唯普汽车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申请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挂牌并公开转让 唯车电商、公司 指 广东唯普汽车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唯普有限 指 广东唯普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唯车电商前身 拍卖中心 指 广州机动车拍卖中心有限公司 广物控股 指 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前广东物资集团公司) 广物汽贸 指 广物汽贸股份有限公司 唯车投资 指 广州唯车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发信德 指 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新余众优 指 新余高新区众优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广发乾和 指 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 汇天利 指 广东汇天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省国资委 指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发证券 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正中珠江 指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广信 指 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本所 指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本所律师 指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 《公开转让说明书》 指 《广东唯普汽车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 书》 《审计报告》 指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 《广 东唯普汽车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 (广会 审字[2017]G15039620092 号) 《法律意见书》 指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唯普汽车电子商务股份 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 公开转让的法律意见书》 《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 》 指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唯普汽车电子商务股份 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 公开转让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 》 《补充法律意见书
(二) 》 指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唯普汽车电子商务股份 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 公开转让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二) 》 《补充法律意见书
(三) 》 、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唯普汽车电子商务股份 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 公开转让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三) 》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5 《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广东唯普汽车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业务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 《基本标准指引》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 准指引(试行) 》 《主办券商推荐业务规定》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业务规定 (试行) 》 元指人民币元
6 正文第一部分 反馈意见回复
一、第三次反馈意见第
1 题 请主办券商、律师对公司国有股权是否符合《挂牌条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 答
(二) 》的规定发表意见. 回复: (1)唯车电商股东性质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三)》出具之日,唯车电商的股东及其持股比例 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