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2017-07-29
1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 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 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 ( ( (股份代号 股份代号 股份代号 股份代号: : : :00135.HK) ) ) ) 公告 公告 公告 公告 有关本公司与中国石油之整合意向书 有关本公司与中国石油之整合意向书 有关本公司与中国石油之整合意向书 有关本公司与中国石油之整合意向书 本公告乃本公司根鲜泄嬖虻13.09 条及香港法例第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 部的内幕消息条 文规定作出. 董事会欣然宣布,为避免与中国石油的同业竞争、并为增强业务协同性,提升本公司天然气终端销售 与综合利用市场的竞争力,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本公司与中国石油签订整合意向书,达成 本公司拟与昆仑燃气进行整合的初步意向.双方可采取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方式实现整合:本公司收购 昆仑燃气股权、资产或其他可以实现整合的方式.有关整合的具体方式与条款双方仍在进一步协商过 程中,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请以本公司与中国石油最终签署的协议(如有)为准. 为实现整合的目标及确保整合的顺利进行,作为从签署整合意向书到完成整合前的过渡性安排,本公 司将与中国石油成立联合工作小组,共同协商及处理与整合有关的事宜. 於本公告日期,中国石油拥有本公司 4,708,302,133 股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 58.33%,中国石油 之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额外间接拥有本公司 277,432,000 股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的 3.43%;

因此,本公司之最终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被视为於本公司 4,985,734,133 股股份 中拥有权益,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61.76%;

而昆仑燃气为中国石油全资附属公司. 整合如果落实,取决於整合的具体方式与围,将有可能构成本公司根鲜泄嬖蛑胗韫嫉慕 易.此外,鉴於中国石油及昆仑燃气各自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整合如果落实,将构成本公司的关连 交易,取决於整合的具体方式与围,有可能需要遵守上市规则第 14A 章项下之申报、公告以及股东 特别大会批准之规定.如整合落实,本公司将根鲜泄嬖虻墓娑ㄊ适笨⒐嬉约芭煞⑼ê,召开 股东特别大会以寻求股东特别大会对整合的批准(如需). 由於整合仍然存在不确定性 由於整合仍然存在不确定性 由於整合仍然存在不确定性 由於整合仍然存在不确定性, , , ,最终并不一定会进行 最终并不一定会进行 最终并不一定会进行 最终并不一定会进行, , , ,故本公 故本公 故本公 故本公司证券持有人以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 司证券持有人以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 司证券持有人以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 司证券持有人以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 司相关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司相关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司相关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司相关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 . .

2 本公告乃本公司根鲜泄嬖虻 13.09 条及香港法例第

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 部的内幕消息条文 规定作出. 整合意向书 整合意向书 整合意向书 整合意向书 董事会欣然宣布,为避免与中国石油的同业竞争、并为增强业务协同性,提升本公司天然气终端销售与 综合利用市场的竞争力,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本公司与中国石油签订整合意向书,达成本公 司拟与昆仑燃气进行整合的初步意向.双方可采取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方式实现整合:本公司收购昆仑燃 气股权、资产或其他可以实现整合的方式.本公司及中国石油将尽力促使整合的实施,并於合理时限内 完成整合所必须的审批/备案等手续.有关整合的具体方式与条款双方仍在进一步协商过程中,本公司股 东及潜在投资者请以本公司与中国石油最终签署的协议(如有)为准. 整合之安排 整合之安排 整合之安排 整合之安排 为实现整合的目标及确保整合的顺利进行,作为从签署整合意向书到完成整合前的过渡性安排,本公司 将与中国石油成立联合工作小组.该联合工作小组的职权围以推动整合的相关事项为限,将研究并制 定整合的具体操作方案,并在整合完成前且保持本公司和昆仑燃气的现有业务和财务独立性的前提下, 协调本公司与昆仑燃气的业务,以及其他本公司及中国石油认为有助於推动整合完成的事宜. 在整合意向书的有效期内,出现的与天然气终端销售及综合利用相关的新业务机会,包括计划、开发与 实施均由本公司统一协调并决定项目实施的主体. 期限 期限 期限 期限 整合意向书经本公司及中国石油签署之后生效,期限为整合意向书生效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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