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7-08-06 |
3 亿元 ( 包含
3 亿元),在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单笔累计投 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 四)委托理财期限 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单笔累计投资期限不超 过12 个月. ( 五)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 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 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 多的投资回报.
三、风险控制措施
1、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金融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金融机 构.
2、公司财务部根据自有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 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总监审核后提交总经理审批.
3、公司财务部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 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 构进行审计.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2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 包含
3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具体选择投资产品并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单笔累计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资金安全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 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 包含
3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现金管理仅 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的投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 保本型理财产品;
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 押,风险可控. 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 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 含3亿元)的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公 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 品;
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风险可控. 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并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具体选择投资产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单笔累计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部分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