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 2017-08-07 |
11、谈判语言、载体及计量单位 11.1 谈判投标文件及谈判供应商、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就谈判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 应以中文书写.若谈判供应商提交的资料为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文本,须附中文译文以让谈判小组 成员知晓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该资料. 11.2 谈判货物名称及规格型号应与国家规定部门核发证件上的名称及规格型号相一致.谈判 供应商提供评委无法认定的名称及规格型号的,其谈判投标无效. 11.3 除非另有规定,谈判载体使用语言文字文本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声音、影像或其 他任何形式的谈判载体. 11.4 谈判货物除在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定计量单位.
12、谈判货币单位 12.1 谈判投标文件涉及到的货币价格一律使用人民币元为单位.
13、谈判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要求:为了方便评审,谈判投标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响应
9 文件格式要求制作.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中提供的格式(见第一部分
第三章 附件)完整地 填写投谈判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货物技术规格和偏差表,按招标文件提供的资格证 明格式(见第一卷
第四章 附件)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13.1 投标书包括 13.1.1 投标函;
13.1.2 报价一览表;
13.1.3 投标设备主要技术参数表;
13.1.4 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
13.1.5 总体设计方案及实施方案;
13.1.6 投标人近
3 年以来已完成的类似业绩一览表;
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