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 2017-08-25 |
0 - -
1 - 目录第一部分 车辆参数
2 - 通用要求
3 - 专业要求
4 - 品目一
4 - 品目二
5 - 品目三
7 - 品目四
10 - 品目五
13 - 品目六
15 - 品目七
15 - 品目八
19 - 第二部分 救援装备参数
21 - 通用部分
22 - 专用部分
25 - 包一
25 - 包二
29 - 包三
31 - 包四
32 - 包五
32 - 包六
34 - 包七
34 - 包八
35 - 包九
35 - 包十
38 - 包十一
39 - 包十二
48 - 包十三
56 - 包十四
57 - 包十五
58 - 包十六
59 - -
2 - 第一部分 车辆参数 -
3 - 通用要求
一、采购品目 采购品目名称 品目一 水罐车(SG) 品目二 泡沫车(PM) 品目三 压缩空气泡沫车(进口产品) 品目四 压缩空气泡沫车(进口产品) 品目五 登高平台消防车 品目六 举高喷射消防车(进口底盘) 品目七 自卸式车(ZX) 品目八 指挥帐篷运输车
二、付款方式 中标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需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价 10%的履约保证金.
货物全 部到达,经安装调试,培训结束,验收质量合格、数量等无误后,卖方提供全额发票,凭中 标通知书、合同、采购人开具的有效单据、买方和卖方共同签订的《消防装备验收报告》和 《产品售后服务承诺书及培训表》 ,支付货款总额的 100%,不计息退还 5%履约保证金.剩余5%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一年后(其中车辆类质保期为
3 年或
10 万公里)无任何质量 问题凭用户单位出具的《质保期内无质量疑议证明文件》不计息退还.
三、技术参数 *车辆通用要求
1 必须在车辆显著位置标注生产厂家名称、品牌名称、型号、规格、生产日期、出厂 日期等产品信息铭牌.
2 车辆生产必须符合人性化设计,不能出现人员操作不便或不能发挥车辆正常作用等 情况.
3 所有消防车上装材质必须达到本体防腐要求,其中国产消防车上装骨架必须采用高 强度防腐蚀合金骨架,器材厢底板必须采用 4mm 厚光滑铝板,器材厢隔板必须采用 3mm 厚光滑铝板.车辆上装其他金属部件均必须采用防腐材料.脚踏及车顶部位必 须采用花纹防滑铝板或其他防滑、防腐材料.
4 车辆电器线路、电器接地装置、各类接口(含油、水、电、气接口)必须符合中国 标准,并能与贵州省消防总队现有车辆的各类接口配套使用,操作说明等字体全部 采用中文.
5 涉及配置燃油箱的车辆,必须加装燃油箱滤网.
6 涉及配置排气管的车辆,排气管不得过低,满足洪涝灾害时的涉水安全.
7 涉及备用胎的车辆,必须配备符合或优于所投消防车要求的备胎;
8 举高类车辆,工作斗必须标配至少
5 方位安全防撞限位感应器和声光报警仪、超载 报警仪、臂架安全曲线显示仪、风速仪及半身吊带.
9 车辆必须科学、合理设置紧急停车按钮,配≥7 寸彩色 GPS 中文触摸式导航仪(具备 倒车可视系统) 、 行车记录仪 (内含 8G 内存卡) , 以及驾驶室车载电台电源预留接口, -
4 - 且便于操作.
10 各类仪表必须采用国际单位且必须齐全,并在车辆适当位置采用不锈钢等金属板材 明显标注车辆操作完整流程图及使用操作、维护保养注意事项,且图示、中文字体 不易过小.
11 投标人交货时必须同时提供整车操作、使用、说明、注意事项教学光盘(或U盘).
12 个别功能配件可能在下列技术需求专用要求中未列出,但投标人不得以此作为拒配 理由.交货验收时,车辆功能配件(如接口、开关、扳手等)必须齐全,确保采购 人无需另行增加任何功能配件即可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