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2017-09-26
南开大学法学院接收辅(双)修学生的工作说明 (2019)

一、 接收专业:法学

二、 名额 辅修:20 人;

双修:15 人

三、 接收对象 1.

辅修:南开大学

2018 级非法学专业本科学生;

2. 双修:2017 级已辅修一年法学专业的学生.

四、 申请条件 辅修: 1. 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2. 政治合格,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无违纪或违法记录. 双修: 1. 已辅修法学专业满一年;

2. 辅修期间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已按照法学专业辅修计划修得

10 个及以上学分;

3. 政治合格,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无违纪或违法记录.

五、 辅(双)修办法 1. 法学专业实行"先辅修,再双修"的双辅修办法,即其他学院学生申请修读法学第 二专业时,需先提交辅修申请,辅修一年且满足双修申请条件的可转为双修;

2. 辅修名额分配综合考量申请学生的必修课学分绩、报名人数等因素,并均衡考虑各 专业学生申请情况确定. 3. 建议有意申请辅(双)修的学生对相关专业进行了解,勿盲目申请. 4. 学生应选择一个分属不同类别的专业(详见《学则》本科生辅修或攻读双学位专业 分类表)作为辅修或双学位专业,每名学生限报

1 个辅修或双学位专业.

六、 申请办法 1.

5 月21 至5月27 日,学生登录教学管理信息系统 http://eamis.nankai.edu.cn , 进入"双辅修申请",在线提交申请并下载系统生成的申请表.学生持申请表到所 在学院教学办登记备案,学生所在学院在系统中操作审核通过即可. 2.

6 月4日前,学生将申请表提交法学院,法学院根据计划和细则,集中进行资格审 核,在系统中确定录取名单并将纸质版报教务处备案. 3.

6 月10 日至

21 日,获得辅(双)修资格的同学于工作日到法学院本科教学办领取 辅(双)修教学计划.

七、 提交申请表时间

2019 年5月28 日-6 月4日(不含双休日) 9:30-16:00

八、 其他说明事项 1. 法学院已全体迁至津南校区, 因学校教学条件变化, 暂时无法实现两校区分别开课, 请有意向申请辅(双)修的同学根据各自专业情况,充分考虑到辅(双)修过程中 可能会出现的跨校区上课的困难及选课考试冲突的风险,谨慎申报. 2. 申请攻读双学位的学生, 在校期间不能取得双学位的,按照相应年级的 《南开大学本 科学生学则》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对申请辅(双)修的学生,依据《学则》规定,允许学生申请自修.凡申请自修的 学生,应当在本门课程开课后两周内向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经任课教师、开课 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批准备案.学生自修取得学分必须要完成教师规定的作业、实验、实习等教学环节,参加教师规定的教学活动和各种考核,经考核合格,方可取 得该课程学分. 4. 如中途由于各种原因不能继续辅(双)修同学,需在每学期选课系统开放补、退选 截止日期前到法学院教学办公室办理申请停止辅(双)修的相关手续,经法学院、 学生所在学院共同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者,无故不参加 考试,成绩以零分计. 5. 办法具体由法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负责解释. 法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

2019 年5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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