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7-10-24 |
2007 年12 月27 日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电股份" )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 )证监公司字〔2007〕223 号《关 于核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发行新股购买资产的批 复》 ,证监会核准吉电股份发行股份向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以下简称"能交 总" )购买其持有的松花江热电 94%股权的相关资产.
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花江热电" )现已完成相关工商变 更登记,原能交总持有的松花江热电 94%股权已全部过户登记在吉电股份名下, 吉电股份和能交总已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办理完毕资产转移手续. 根据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8 年2月2日出具的中瑞岳华验 字[2008]第2010 号《验资报告》 ,截止
2008 年2月1日,吉电股份已收到能交 总以股权缴纳的出资 356,400,000.00 元,占其本次认缴出资额的 100%,其中股 本60,000,000.00 元, 资本公积 296,400,000.00 元. 能交总的出资义务已履行完毕.
2008 年2月18 日,吉电股份本次向能交总发行的 6,000 万股新增股份已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手续, 登记至能交 总名下. 作为吉电股份本次增发股票的财务顾问,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财务顾问" )认为发行人本次增发股份的上市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
2 特推荐其股票在贵所上市交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的概况 法定中文名称: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中文名称缩写:吉电股份 英文名称:JILIN POWER SHARE CO., LTD. 英文名称缩写:JPSC 注册资本:77,910 万元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工农大路
3088 号 股票代码:000875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吉电股份 股票代码:000875 法定代表人:杨金光
电话:0431-85603250 传真:0431-85603250 主营业务:火电、水电、供热、工业供气、新能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生 产与销售.
二、申请上市股票的发行情况 吉电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本为 779,100,000 股,本次发行 6,000 万 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839,100,000 股,具体发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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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股票面值:人民币 1.00 元
3、发行数量:6,000 万股
4、 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 5.94 元/股, 吉电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2007 年6月7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 100%.
5、发行方式:定向增发
6、股票锁定期:自本次发行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7、募集资金:本次定向增发为资产认购,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财务顾问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本财务顾问保证不存在下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1、财务顾问及其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合计 超过百分之七;
2、发行人持有或者控制财务顾问股份超过百分之七;
3、财务顾问的董事、监事、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发行人权益、在 发行人任职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