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 2017-11-25 |
2015 年6月底的一天晚 上, 林先生与朋友金先生在家 中小聚, 二人边吃边喝, 相谈 甚欢.
因为高兴, 二人都喝了 不少酒, 见朋友喝多了, 加上 时间已晚, 林先生便安顿金先 生在家中住下. 次日一早, 林先生见金 先生还没起床, 于是敲门进 去, 发现其身体已经冰凉没 了呼吸, 他急忙拨打了 120, 医生检查后表示, 金先生已 经死亡.后经检验, 金先生 死于 酒精 中毒.金先 生家 属悲痛欲绝, 认为林先生对 他的 死亡 有不可推卸 的责 任.随后, 关于是否承担责 任的问题, 双方几经协商未 果. 今年4 月, 金先生的家人 把林先生告上法庭, 要求赔偿 死亡赔偿金、 交通费、 子女及 老人的扶养赡养费等共计
31 万余元. 我只喝了啤酒, 他自己 喝的白酒,谁知道能出这事. 法庭上, 林先生喊冤称, 事发当天, 是金先生主动打 电话说要来自己家喝酒, 且 白酒和菜也是他带来的.喝 完对方就在家里睡了.林先 生觉得很冤, 明明是出于好 心留宿, 居然还被告上法庭, 对方喝酒死了, 自己没过错, 不该赔钱. 然而, 让林先生意外的 是, 法院判他也要担责.近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 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判决 林先生应当承担 20%的赔偿 责任, 赔偿死者家属
14 万余 元. 同饮者喝醉应护送回家 或通知家属 以案释法 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依 据是什么?对此, 该案承办法 官叶斯木汉解释称, 双方争议 的焦点是林先生是否应对金 先生的死亡承担责任, 根据我 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 行 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 益,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 中, 死者在林先生家一起喝酒 过程中, 林先生虽没有劝酒、 强行饮酒等行为, 但其明知对 方饮酒过量, 却未尽到劝阻或 制止的义务, 也没有将其送回 家或通知其家人, 对朋友在其 家饮酒后死亡有过错, 应承担 与其过错相应的民事赔偿责 任. 其次, 死者是完全民事行 为能力人, 对自己的身体状况 应当了解, 对于自己的酒量以 及过量饮酒可能给身体健康 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应当 清楚, 但在饮酒中却不加节 制, 对死亡的后果自身存在重 大过错, 对自己的行为造成的 后果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因此, 结合双方过错程 度, 法院判定林先生承担20% 赔偿责任. 在此, 办案法官提醒广大 市民, 逢年过节或参加聚会, 同饮者有相互照顾和劝阻过 量饮酒的义务, 不要以为自己 没劝人家喝酒就没责任了, 同 饮者还负有护送醉酒人安全 回家或通知其家属的义务, 否 则醉酒人一旦发生意外, 同饮 的人都要承担相应责任. (选自 《法制日报》 ) 本报讯 (通讯员 樊D成 ) 日前, 吴起县白豹派出所成功 破获一起非法制造买卖枪弹案 件, 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 该案 件已经移交县刑侦大队, 正在 进一步侦办中. 10月24日, 白豹派出所接 到群众举报, 辖区内长庆七厂 照井工人殷某有非法买卖枪支 嫌疑, 派出所民警周密部署, 迅 速出击, 在长庆七厂的一处井 场, 一举将嫌疑人殷某和刘某 某抓获, 现场收缴自制射钉枪 两支, 子弹一百余枚, 经审讯该 二人对各自涉嫌的犯罪事实供 认不讳, 当日将涉嫌非法买卖 枪支罪的该二人刑事拘留. 吴起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侦 查员提醒广大市民: 切勿非法 购买射钉枪支和其他仿真枪支 并私自改装, 根据我国 《刑法 》 相关规定, 上述行为已经触犯 我国 《刑法》 涉嫌犯罪. 通讯员 (通讯员 王东亮) 近年来, 延安市公安局安塞分局 紧紧围绕全区社会治安大局持 续稳定为中心, 紧扣社会管理创 新这一思路, 以切实加强打击犯 罪的及时性、 预防犯罪的超前 性、 发现犯罪的主动性为目标, 全力推动社会面治安防控网建 设工作, 先后分三次筹集资金 1200余万元, 安装高清视频监控 探头近千个, 实现了城镇所在地 的视频全覆盖. 据了解, 自该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