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苹果的酸 | 2017-11-26 |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银座集团超市门店基础照明节能改造项目 是由山东晶芯以合 同能源管理节能效益分享型模式开发的项目.2012 年6月1日,山 东晶芯与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协议书, 对银座集团下属门店的 超市、超市外围专柜区域及功能区的室内基础照明实施节能改造,采 用效率更高的 LED 绿色照明替换其原有的传统荧光灯、 卤素灯或金卤 灯等光源,节省的电费双方分成,山东晶芯从完成节能改造验收开始 计算八年内,前三年分成比率为 85%/80%,第四年至第八年分成比为 70%,60%,50%,40%,30%.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已经实现验收回款 的超市门店共计
91 家,其中银座商城
35 家,银座股份
56 家.生鲜 灯改造实现回款门店
28 家.
四、出资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资产购买计划 金证股份、 山东晶芯双方一致同意将银座集团超市门店基础照明 节能改造项目所形成的三年(2016 年3月-2019 年2月)节能效益分 享权转让给金证股份.转让金额为人民币 2,000 万元.金证股份于
2016 年3月1日前支付转让总金额的 50%即人民币 1,000 万元给予山 东晶芯,并于
2016 年3月15 日支付 40%即人民币
800 万元.尚余款 项即人民币
200 万元在以上手续办理完成后支付给山东晶芯. 2.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银座集团超市门店基础照明节能改造项目 合同由山东晶芯与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山东晶芯将节能效益分享权转移给金证 股份后,仍然负责项目的运作和管理,山东晶芯负责所转让的节能分 享效益的收取及后期项目的维护, 金证股份同意按照所收取节能效益 的40%作为山东晶芯参与管理与运维的成本. 3.项目回款 山东晶芯承诺所转让的银座集团节能效益分享权的
2016 年3-8 月节能收益不低于
750 万元,从2016 年9月1日起 2.5 年内起每
6 个月收益不低于 716.67 万元,山东晶芯所转让的资产节能效益低于 承诺数时由山东晶芯补齐差额后支付给甲方. 山东晶芯收到所属金证股份的银座集团的节能收益后,扣除 40% 管理、运维成本支付给金证股份,每半年结算一次.具体结算如下:
2016 年9月15 日支付给节能净收益(金证股份扣除管理费后收益) 不低于
450 万元;
2017 年3月15 日前支付第二期节能净收益不低于
430 万元;
2017 年9月15 日前支付第三期节能净收益不低于
430 万元;
2018 年3月15 日前支付第四期节能净收益不低于
430 万元;
2018 年9月15 日前支付第五期节能净收益不低于
430 万元.山东晶芯向 金证股份支付前五期的节能净收益
2170 万元后,可在半年内即在
2019 年3月15 日前决定是否以
430 万元回购向金证股份转让的节能 效益分享权,山东晶芯购回后,本合同解除,上述所转让的节能收益 分享权返还山东晶芯所有.山东晶芯不选择购回,所属门店资产及节 能收益仍归金证股份所有, 金证股份第六期节能净收入按照山东晶芯 承诺
430 万元收取,以后年度按以上结算模式结算. 4.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 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金证股份不能按期支付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山东晶 芯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金证股份支付的违约金 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金证股份必须另予以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