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7-12-23 |
二、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修正)可知,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 类和淘汰类,项目选用的设施、设备均不在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根据国务院发[2005]40 号文《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 因此,本项目属于允许类.
2015 年11 月11 日,内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发改投资[2015]644 号文件对本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见附件 1) . 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三、规划选址合理性分析 根据内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 年) (见附图 2)可知,本项目
6 个地块所在地规 划用地性质均为居住用地.因此,本项目符合内江市城市总体规划布局. 内江市国土资源局出具了项目各地块的用地预审意见(见附件 3) . 内江市城乡规划局出具了项目设计方案的批复(见附件 4) ,同意本项目建筑设计方案. 根据内江市城乡规划局出具的本项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见附件 5)可知,本项目 符合城乡规划要求. 根据内江市城乡规划局颁发的本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见附件 6)可知,项目各 地块用地性质均为二类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商务用地) ,本项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 项目位于内江市城区,各地块周围均为市政道路,交通较方便;
项目用水、电、气分别 接市政供水、供电和燃气系统,水电气供应均有保障. 项目区最近的地表水体为沱江,属Ⅲ类水域,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镇集 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的通知》 (川办函[2010]26 号)及《四川省城镇集中式饮用 水水源地保护区区划表》可知,本项目不在内江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 受天宫堂水电站调节影响,沱江甜城湖河段常年洪水位为 295.5m.C2 地块建成后最低
3 标高为 304m, 并且项目对应河道修建了防洪堤坝. 因此, 沱江不会对项目 C2 地块造成影响. 项目位于内江市城区,各地块周围均属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项目与周围环境相容. 项目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等敏感区,无重大环境制约要素. 综上,项目规划和选址合理.
四、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为 102870.82m2 ,总建筑面积 510306.48m2 ,其中地上 建筑面积 410600.41m2 ,地下建筑面积 99706.07m2 . 建设内容:本项目涉及
6 个地块,各地块均相互独立,项目各地块建设内容见表 1-1. 本项目建设内容见表 1-2. 表1-1 项目各地块建设内容一览表 地块 建筑名称 层数 建筑面积(m2) 备注 C2 地块
1、2#商住楼 25F 商业用房 4192.7 / 住宅用房 29022.5
276 户 物管用房 73.8 / 社区用房 314.8 / 消防控制室 37.4 / 业主委员会 31.8 / 地下室 -1F 车库/设备用房 4161.5 / 物管物管 53.2 / 合计 37887.7 /
3 号地块1#商业楼 4/-1F
8101 / 2#商业楼 4/-1F
7584 / 3#住宅楼 32/-1F 16719.57
1326 户4#住宅楼 32/-1F 36490.68 5#住宅楼 32/-1F 20323.83 6#住宅楼 32/-1F 20353.86 7#住宅楼 32/-1F 18986.56 8#住宅楼 32/-1F 18386.33 地下室 -1F
28594 合计 173584.83 /
4 号地块1#商住楼 24F 商业 3296.04 / 住宅 14579.34
126 户 社区用房 32.76 / 物管用房 84.50 / 消防控制室 39.50 /
4 地下室 -2F 车库/设备用房 4061.75 / 物管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