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8-01-05 |
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投资者在做出认购 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 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 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 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摘要 风险因素 ,并特别关注以下重大事项: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5,000 万股,本次公司公开发行的新股数量不超过 1,669 万股.
二、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 一)本公司控股股东东极青华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 司所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所持有的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若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 如发行人发生分 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 于比较的发行价,下同),或者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期末 ( 如该日为非交易日,则以该日后第一个 交易日为准)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 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
3、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的 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 若在本公司 减持前述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公司的 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4、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后减持的,本公司将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减持, 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5、若本公司拟减持发行人股份,本公司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 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本公司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 本公司减持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减持应 在发行人公告的减持期限内完成,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上述减持期限届满后,本公司拟继续减持股份的,则需重新履行公告程序. ( 二)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陆暾华、陆暾峰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