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志达电力仍为公司控股的子公司, 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 财务、 管理等风险控制.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