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 2018-02-01 |
10 面方式通知到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潜在投标人,并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6.2. 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6.3. 为使投标人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 机构可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7. 投标的语言 7.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件均 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供的外文资料应附有相应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 为准. 8. 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8.1 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文件中另有规定外, 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国公制计量单位. 9. 投标文件的组成 9.1. 投标文件包括下列部分: (1)按照本须知第
10、11 和12 条要求填写的投标书、投标报价表和供唱 标时使用的、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等;
(2)按照本须知第
13 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
A.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C. 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D. 投标人资格申明信 E. 投标人资格申明 F. 制造商或其指定总代授权书 G. 证书 上述文件应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3)按照本须知第
14 条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 服务是合格的,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1 (4)按照本须知第
15 条规定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9.2. 投标文件的目录与内容应与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文件格式次序相对应, 以便 于评标文员会的评审. 9.3. 招标文件中的每个分包,是项目招标不可拆分的最小投标单元,投标人必须按 此分包编制投标文件,提交相应的文件资料,拆包投标将视为漏项或非实质性 响应不予接受.投标人如同时投标多包,可提交一套资质证明文件. 10. 投标格式 10.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投 标报价表、货物技术规格和偏差表,按招标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格式提交招 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11. 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报价表格式填写提供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单 价、分项总价和总投标价.如果单价、分项总价和总投标价之间有差异,评标 以单价为准.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以其所报单价为基准的价格调整,否则其 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2. 投标总报价应是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的包括交货前发生的各种税费、运费及 保险费、运杂费、以及伴随的其它服务费总报价.总报价分解为:设备和附属 装置、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卖方技术服务(安装、调试、运行)报价、采购 人派员参加技术联络和工厂监造、检验、技术培训费用、运保费、各类税费及 验收检测费,各项报价应准确填入投标报价表相应栏内. 11.3. 投标人根据上述规定所作分项报价的目的只是为了评标时对投标文件进行比 较的方便,但并不限制采购人订立合同的权力. 11.4. 投标报价应完全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服务范围,不得任意分割或合并 所规定的分项. 11.5. 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 选择性报价的投标. 11.6.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开标后对投标报价予以修改,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 是固定的,不因任何原因而改变.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 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最低投标报价并不意味着一定中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