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2018-03-02

2018 年12 月31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27,038,846.10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1,362,858.54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 数,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7.5 元(含税) ,共计派发人 民币 21,000,000 元,本次派发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为 362,858.84 元. 实际分 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祥见公司于

2019 年4月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 平台 (www.neeq.com.cn 或www.neeq.cc) 披露的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公 告编号:2019-01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41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回避表决的情况. 公告编号:2019-013

(五)审议通过《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经 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公司

2018 年度的经营和管理结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41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回避表决的情况.

(六)审议通过《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情况予以汇报.经 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预算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符合

2019 年度的经营计划和管理预期.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416,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回避表决的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公告编号:2019-013

(二)律师姓名:刘夕希、孟奥旗

(三)结论性意见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公司法》 、 《公司章 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无锡鑫盛换热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无锡鑫盛换热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5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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