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枪械砖家 | 2018-03-21 |
二、 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无 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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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及相关情况
2015 年6月,上国投与上海信托签署《股权剥离协议》 ,通 过协议剥离的方式取得浦发银行流通股 97592.38 万股,占流通 股比为 5.23%.
二、 《关于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因存续分立剥离浦发银行 股份的协议》主要内容
(一) 协议当事人 甲方: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 协议依据 上海信托所有股东已签署了 《关于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之 分立协议》 ,约定: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存续分立为上海国际 信托有限公司及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分立后之上海国 际信托有限公司的股东及持股比例与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相同,且与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分立前相同;
上海国际信 托有限公司持有的浦发银行股份过户至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持有. 前述分立事项已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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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剥离股份情况 上海信托将持有的浦发银行 5.23%股份(975,923,794 股)一 次性全部过户给上国投.剥离股份种类为流通 A 股.
(四) 剥离股份价款 因剥离股份过户事宜系上国投和上海信托股东决议上海信 托存续分立所导致, 故上国投无需就剥离股份户事宜向上海信托 支付任何价款.
(五) 协议签署时间 《关于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因存续分立剥离浦发银行股 份的协议》于2015 年6月签署.
(六) 权利限制情况及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包括质押、 冻结在 内的任何权利限制情况. 协议未附加特殊条件、 不存在补充协议、 协议双方未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 未就上海信托在 浦发银行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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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前
6 个月内 买卖浦发银行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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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报 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 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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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备查文件 1. 上国投营业执照;
2. 上国投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
3. 《关于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因存续分立剥离浦发银行股份 的协议》 本报告书及相关备查文件备Z于上市公司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以备查阅.
8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 (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 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茂军
2015 年6月29 日9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 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