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 2018-03-27 |
2018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新奥生态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的对外 担保情况进行核查,现就公司
2018 年度担保情况做如下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一、2018 年对外担保情况说明
(一)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担保审批及实际发生情况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公司与子公司之间预计担保情况的议案》 , 批准
2018 年度拟为
7 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 供总额度不超过 37.
5 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各相关子公司的融资形式 包括银行综合授信、融资租赁等,担保资金用于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及债务置换等,担保期 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基于未来可能发生的变化, 股东大会同意各全资子公司 之间可调剂使用担保额度.截至
2018 年12 月31 日,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为全资及控股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32,720.9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担保预计额度 (万元) 担保余额(万元) 担保发生额(万元)
1 新能矿业有限公司 80,000.00 82,565.17 95,000.00
2 新能能源有限公司 75,000.00 20,684.46 42,991.61
3 河北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 司55,000.00 7,700.00 12,700
4 山西沁水新奥清洁能源有 限公司 10,000.00 4,000.00 4,000.00
5 新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 司90,000.00 14,271.28 19,271.28
6 新能(天津)能源有限公 司60,000.00 3,500.00 3,500
7 河北威远动物药业有限公 司5,000.00 0.00 0.00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新能 矿业有限公司为新能能源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批准公司全资子公司新能矿业有 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新能能源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拉特旗支行申请
2 亿 元的综合授信以及向星展银行 (中国) 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的不超过
3 亿元综合授信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十二条(十七)的有关规定,新 能矿业本次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新能能源提供大于股权比例的担保, 构成关联担保. 在审 议该笔关联担保过程中,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关联方新奥(中国)燃气投资有限 公司、 新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新奥集团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将就新能矿业该等超持 股比例的担保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署担保协议. 报告期内,新能矿业有限公司实际为新能能源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达拉特旗支行提供 19,600 万元的担保;
截至
2018 年12 月31 日,该笔担保余额为 19,600 万元. 新能矿业有 限公司为新能能源有限公司在星展银行上海分行提供 10,000 万元的担保,截至
2018 年12 月31 日,该笔担保业务已结清.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公司与子公司之间预计担保情况的议案》 ,批准公司拟从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北省分行或 其他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