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2018-04-07

2、暂时未能将南管燃气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由于本公司已多年来未能对南管燃气公司实施有效控制, 对南管燃气公司的 资产状况尚不清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合并财务报表》有关规定,目前暂不 能够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在本公司对南管燃气公司接管清理后将对该公司进 行审计,并将根据审计后的财务状况,进一步将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并披露.

3、本公司从2009年起不再提取相关欠款案件的预计负债;

公司判断未来履 行预计负债义务并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的金额不超过已计提预计负债的20%, 共约800万元;

公司将结合对南管燃气公司接管清理情况,在咨询会计师及有关 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将于2009年度财务报告之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 规定对2008年度已计提的预计负债进行账务处理.

三、关于有关媒体对南管燃气公司情况报道的说明 2009年8月4日,《21世纪经济报道》以《ST南方胜诉 华闻系增资反击》一 文报道了华闻系拟对南管燃气公司增资9000万元及南管燃气公司的资产及盈利 情况.针对该报道的相关内容,本公司作出如下说明:

1、在广西高院对南管燃气公司股权纠纷案终审判决书下达之前,南管燃气 公司向南宁市工商局提出增资申请.本公司在2009年7月22日收到广西高院的终 审《民事判决书》后,立即去函南宁市工商局,表明本公司已是南管燃气公司的 事实股东,提请该局按有关规定对南管燃气公司股权变动予以特别监管,明确未 经本公司书面认可,不予办理任何南管燃气公司股权变更事宜,不同意南管燃气 公司目前提出的增资申请.

2、本公司目前尚未能实际接管南管燃气公司,尚无法对该公司开展评估和 审计工作,对该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盈利情况尚不清楚,在本公司掌握南管燃气公 司确切的资产状况和盈利情况后将及时公开披露.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南方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0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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