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8-04-11 |
3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4 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8 本集团正就该等修订本及新订及经修订准则於首次应用期间之影响进行评估.本公司董事预期 应用该等修订本及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不大可能对本集团之财务报表构成重大影响 且尚未详细分析. 4. 分类资料 本集团行政总裁 ( 「行政总裁」 ) 被视为作出策略决定的主要营运决策者.行政总裁根芳胺 务组织业务单位,可呈报经营分类如下: a) 证券买卖包括上市证券买卖之收益 (亏损) 净额及上市股本证券之股息收入. b) 投资包括非上市股份投资的股息收入. c) 买卖皮草成衣. d) 买卖毛皮. e) 矿场. f) 清洁能源. g) 其他包括向本集团之公司提供管理服务. 行政总裁分开监察其经营分类之业绩,以就资源分配及表现评估作出决定.分类表现乃根屏 经调整除税前溢利 (亏损) 之可呈报分类溢利 (亏损) 作出评估.经调整除税前溢利 (亏损) 之计量方法与本集团除税前溢利 (亏损) 一致,惟融资成本及企业开支不包括於该计量中. 分类资产包括物业、厂房及设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勘探及评估资产、存货、贸易及其他应收账 款、按金及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未分配资产包括可收回税项、定期存款以及现金及 银行结余. 分类负债包括贸易及其他应付账款以及应计费用、客户按金及银行及其他借贷.未分配负债包括 可换股债券及应付税项. 分类间交易乃按公平基准以类似於与第三方进行交易之方式进行.
9 a) 经营分类资料 截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买卖 证券 投资 买卖皮草 成衣 买卖毛皮 矿场 清洁能源 其他 综合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分类收入: 向外界客户销售 (1,131) C 8,125 C C 14,356 C 21,350 投资收入及净收益 179,500 1,560 181,060 分类间销售 C C 3,303 C C C C 3,303 可呈报分类收入 178,369 1,560 11,428 C C 14,356 C 205,713 撇销分类间销售 (3,303) 综合收入 202,410 分类业绩 175,837 (3,468) (7,584)
746 (668,104) 283,451 (4,810) (223,932) 对账: 利息收入 2,230 可换股债券衍生部份之公允价值 变动 (9,817) 未分配企业开支 (15,577) 经营业务亏损 (247,096) 融资成本 (43,336) 除税前亏损 (290,432) 所得税抵免 161,509 本年度亏损 (128,923) 其他分类资料: 折旧 C C (151) (67) (121) (5,157) (4) (5,500) 无形资产摊销 4,613) C (4,613) 勘探及评估资产之减值亏损 665,334) C C (665,334)
10 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经重列) 买卖 证券 投资 买卖皮草 成衣 买卖毛皮 矿场 清洁能源 其他 综合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分类收入: 向外界客户销售 (479) C 7,322 C C C C 6,843 投资收入及净收益 3,558 1,872 5,430 分类间销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