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 2018-04-22 |
3 3 基本规定 3.0.1 兼顾人防要求工程的战时功能分为人员临时掩蔽和物资临时掩蔽. 3.0.2 根据战时及平时的使用需要,邻近的兼顾人防要求工程之间以及兼顾人 防要求工程与邻近的城市地下建筑、人防工程之间应在一定范围内连通.暂时不 能连通的,应根据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和人民防空规划要求预留连通口. 3.0.3 战时功能为人员临时掩蔽的兼顾人防要求工程隔绝防护时间不小于
3 小时. 3.0.4 兼顾人防要求工程的防护通风应设置清洁通风和隔绝通风. 3.0.5 当电梯通至兼顾人防要求工程时,必须设置在防护区以外. 3.0.6 兼顾人防要求工程的外墙、防护密闭门的门前通道、战时出入口周边、 通风井道周边应采用钢筋混凝土墙体. 3.0.7 穿过兼顾人防要求工程围护结构的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上部建筑的燃气管不得进入兼顾人防要求工程;
2. 穿过门框墙的管道,其公称直径不宜大于 150mm;
3. 凡进入兼顾人防要求工程的管道及其穿过的人防围护结构,均应采取防 护措施. 3.0.8 兼顾人防要求工程防护功能临战转换时限为
30 天内. 3.0.9 战时功能为人员临时掩蔽的兼顾人防要求工程, 临时掩蔽人数按建筑面积 每人 3m2 确定,且每个防护单元容纳人数不应超过
3000 人.
4 4 建筑4.1 主体 4.1.1 兼顾人防要求工程的防护单元应结合平时功能布局合理划分,并符合下 列要求: 1. 兼顾人防要求工程的防护单元划分满足表 4.1.1 要求: 表4.1.1 防护单元建筑面积(O) 工程类型 人员临时掩蔽 物资临时掩蔽 防护单元面积(m2 ) ≤12000 ≤20000 2. 多层附建式兼顾人防要求工程,当其上下相邻楼层划分为不同防护单元 时,位于下层及以下的各层可不再划分防护单元. 4.1.2 两相邻防护单元之间应至少设置一个连通口,在连通口的防护单元隔墙 两侧应各设置一道防护密闭门. 4.1.3 防护区内设置伸缩缝或沉降缝时应符合防护要求. 4.2 出入口 4.2.1 兼顾人防要求工程战时使用的出入口应与平时相结合设置,且每个防护 单元战时出入口(不包括竖井式出入口、防护单元之间的连通口)不应少于
2 个. 4.2.2 战时功能为物资临时掩蔽的出入口宜结合平时坡道出入口设计.建筑面 积不大于 4000m2 的物资进出口门洞净宽不应小于 1.5m、建筑面积大于 4000m2 的物资进出口门洞净宽不应小于 2.0m. 4.2.3 兼顾人防要求工程的战时出入口防护密闭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战时出入口应设置不少于一道防护密闭门;
2. 防护密闭门应向外开启. 4.2.4 防护密闭门的门前通道,其净宽和净高应满足门扇的开启和安装要求. 4.2.5 人员临时掩蔽工程战时出入口的门洞净宽之和,应按掩蔽人数每
100 人5不小于 0.30m 计算确定.每个出入口的通过人数不应超过
700 人, 出入口通道和 楼梯的净宽不应小于该门洞的净宽. 两相邻防护单元共用的出入口通道和楼梯的 净宽,应按两掩蔽入口通过总人数的每
100 人不小于 0.30m 计算确定. 4.3 孔口 4.3.1 兼顾人防要求工程的平战兼用或战时通风口采用不少于一道防护密闭门 加集气室的做法. 4.4 辅助房间 4.4.1 每个防护单元内应预留战时值班室和用于储藏平战功能转换构件、抢修 工具的储藏空间. 4.4.2 附建式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项目平时设有厕所的,可作为战时使用.平时没 有或数量不满足战时使用要求的人员临时掩蔽工程, 可临战增设干厕并符合按下 列规定: 1)男女人员比例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