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8-05-05 |
24 名新增投资者.发行后本公司股东人数增加至
142 人, 公司资产结构、业务结构、公司控制权没有发生变化.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动.
三、发行后主要财务指标变化
(一)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3年度 2012年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3.56 25.4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1 0.6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1 0.6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3.27 2.96
(二)定向发行完成后按总股本计算的每股收益等指标的变化情况 定向发行完成后按总股本计算的上一年度每股收益由发行前 0.695 元/股下 降至发行后 0.626 元/股,变动幅度不大.
第四节 新增股份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无限售期,完成股份登记后一次性进入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
第五节 主办券商关于本次发行合法合规性的意见
一、发行人符合豁免申请核准定向发行的情形 根据《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
(三)》(以下简称 《股 票发行方案》 ) , 本次股票发行采取向
25 名特定对象投资者发行股票的方式. 中信建投证券详细查阅了雅达股份股东人数,经核查,本次股票发行前,公司 共有股东
118 人, 本次股票发行后实际新增股东
24 人,累计股东人数为
142 人, 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豁免申请核准定向发行的情形.
二、公司治理规范性说明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10 中信建投证券审阅了雅达股份的公司章程,对雅达股份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的召集、表决等程序的文件以及内部控制和内部治理相关文件进行 了核查. 本次发行经雅达股份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开、召集、表 决程序及出席人员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及股东 大会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中信建投证券认为,雅达股份不存在违反《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章规定的情形.
三、挂牌公司是否规范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中信建投证券负责雅达股份的推荐挂牌及持续督导工作,经核查,雅达股 份满足年报、半年报、临时股东大会等信息披露的要求,本次定向发行过程 中,雅达股份能按要求披露了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及定向增资发行方案、 股票发行认购公告.因此,中信建投证券认为,雅达股份规范履行了信息披露 义务.
四、投资者适当性说明 雅达股份本次股票发行的对象为
25 名特定对象投资者,除宣布放弃本次股 票发行优先认购权的
35 名股东(王煌英、汤晓宇、叶德华、黄国生、崔百海、 李桂友、邓大智、龚占勇、陈伟明、邓小花、丘立超、刘敏生、罗东兰、曾海 燕、罗曼凤、王琼珍、雷刚、温中山、陈运平、陈树胜、李会水、李政、陈紫 城、王磊、闵江萍、谢丽丽、史可、陈光华、孟军、龙斌、刘华浩、张坚新、 黄爱琼、张振环、南京中兴力维软件有限公司) 外,其他现有股东有权在同等条 件下优先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根据发行结果,前述25名投资者除陈晗未缴纳认购款项外,其余24名投资 者均缴纳了认购款项,同时,没有在册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认购本次发行的股 票. 经核查投资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 )、证券账户卡、资金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