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 2018-05-31 |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
10 天. 如有修改意见,请于
6 月3日前用书面形式向湖北省种子管理 局品种管理科(湖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反馈修 改意见. ―2― 联系人: 王奕 彭贤力
电话: 027-87298209
87394440 (传真)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
308 号湖北省种子管理局 邮编:430070 附件:1.湖北省水稻品种审(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 2.湖北省玉米品种审定标准(征求意见稿) 3.湖北省大豆品种审定标准(征求意见稿) 4.湖北省棉花品种审定标准(征求意见稿) 湖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8 年5月25 日―3― 附件
1 湖北省水稻品种审(认)定标准 (征求意见稿)
一、水稻品种审定标准
(一)基本要求 1.品种的遗传性状稳定一致,并与已受理或审定通过的品种在农艺 性状或 DNA 指纹上有明显差异. 2.抗病性:鄂西南以外地区品种稻瘟病综合抗性指数≤7.0,年度生 态区试点达到高感(9 级)的试点数≤2 个.生产试验稻瘟病发病不重. 稻曲病一般年份年度区试点(不含病害鉴定点)达到感病(7 级)及以 上的试点数≤2 个. 3.不育系通过省级审定、公告;
或者不育系通过省级鉴定,其中两 系不育系通过指定单位的人工气候箱育性鉴定. 4.结实率:早、晚稻品种年度平均结实率≥70%,且结实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