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 2018-06-04 |
2014 年获得科技部创新基金阶段参股5000万元.2015年东熙投资又发起了规模为5亿 的青熙创业投资基金,主要面向数字医疗和大数据等TMT领域.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4年12月31日,东熙投资总资产为5,094.77万元,所 有者权益为328.11万元;
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4.20万元,净利润-295.73万元. 截止2015年9月30日,总资产8,550.24万元,所有者权益为5,880.59万元;
201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2.82万元,净利润552.47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三、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 双方确认,在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之中准龙审字[2015] 第044号《审计报告》中所载天地人截至2015年6月30日净资产值的基础上,参考 天地人所在行业合理估值标准及资产评估机构对天地人的初步评估结果, 双方协 商确定天地人100%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650,000,000元(大写: 陆亿伍仟 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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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 转让方: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方:上海东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合同签署日期:2015年12月1日.
3、 转让价格: 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650,000,000元(大写: 陆亿伍仟万元整).
4、交易标的:天地人100%股权.
5、定价依据: 以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之中准龙审字[2015]第044号《审 计报告》中所载天地人截至2015年6月30日净资产值的基础上,参考天地人所在 行业合理估值标准及资产评估机构对天地人的初步评估结果, 双方协商确定股权 转让价款.
6、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 定金:双方同意, 收购方应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十(10)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 指定账户以现金方式支付定金人民币100,000,000元(大写: 壹亿元整)( 定金 ), 作为收购方履行本协议的担保. 收购方在本条约定的期限内足额缴付定金且收购 方在没有其他违约行为情况下, 在收购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支付首期股权转让 价款时, 收购方依照本条缴付的定金可以抵作部分股权转让价款. 首期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收购方应于本协议约定的交割日起6个月内向转让 方指定账户以现金方式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50%,即人民币325,000,000元(大写: 叁亿贰仟伍佰万元整), 收购方在按照本协议之约定足额缴付定金且没有其他违 约情况下, 根据本协议约定向转让方已支付的定金可冲抵股权转让价款的相应 部分. 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收购方应于本协议第3.1条约定的交割日起12个 月内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以现金方式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50%,即人民币 325,000,000元(大写: 叁亿贰仟伍佰万元整).
7、工商变更:
5 双方确认, 自转让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权转让之日起五(5)个工作日 内且收购方已按照本协议之约定全额支付定金后, 转让方应促使天地人向工商 局申请办理与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申请换发经变更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 转让方应尽合理努力促使并配合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工商 局就本次股权转让换发天地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以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的签发日期为准)即为交割日.天地人、转让方应就工商局换发天地人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的进展不时与收购方保持沟通, 以便于相互配合履行本协议. 转让方应于交割日(并促使天地人)向收购方办理天地人的交接手续, 将天地 人实际管理控制权利移交给收购方, 并将天地人印章、文件资料、财务账册等移 交给收购方或其指定的人士管理. 双方同意, 双方各自承担为完成本次股权转让而支出的相关交易费用, 包括 但不限于审计费用、律师及会计师尽职调查费用、有关文件起草、谈判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