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8-06-10 |
投标人须具有中国裁判文书网出具的近三年 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
如果在评标过 程中发现有不良记录的按废标处理,已经签订合同的解除合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文件发售事宜
(一)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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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8 年12 月25 日―2018 年12 月29 日,上午 9:00- 11:30,下午 1:30-4:00.
2、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园博园南路渡业大厦 501.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整.
(二)购买方式 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如下文件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社保证明及复 印件(加盖公章) ;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
等.
(三)磋商文件发售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胜利
电话:010-57171789,13601250967
(四)其它事项 磋商文件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19 年1月4日下午 13:10(北京时间) . 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园博园南路渡业大厦
5 层第二会议室.
2、开标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方不予受理.届时邀请所有响 应人出席开标仪式.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南水北调干线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冉北街
9 号A区3005 联系人:马昊天 联系
电话:010-88405766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园博园南路渡业大厦
501 联系人:李胜利
电话:010-57171789,13601250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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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磋商须知
一、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目 内容
1 采购人 名称:北京市南水北调干线管理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冉北街
9 号A区3005 联系人:马昊天 联系
电话:010-88405766
2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园博园南路渡业大厦
501 联系人:李胜利 010-
57171789、13601250967
3 项目名称 北京市南水北调干线管理处视频监控系统设备采 购项目
4 服务内容 详见项目服务需求
5 简要技术要求 详见项目服务需求
6 进度要求
2019 年3月1日前完成各项设备采购
7 最高响应限价 本项目最高响应限价为1379970元.
8 资金来源 资金已落实.
9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
10 现场踏勘 不组织现场踏勘
11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版(U 盘)1 份.
12 响应文件的装订要求 响应文件应采用固定式封装(胶装) ,不得采用活 页、打孔等可拆式装订方法.文件须标明页码.
13 封套上写明 (项目名称)磋商响应文件在
2019 年1月4日下午 13:10 前不得开启等
14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9 年1月4日下午 13:10
6 15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及时 间 详见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
16 磋商小组人数
3 人17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 交人 是.
18 磋商保证金 保证金:人民币
15000 元. 形式:电汇 保证金接收账户信息:开户名(全称) :北京隆宇达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西 四环支行;
帐号:0200143419200033814
1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磋商次数将由磋商小组决定,但对每家响应人机会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