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8-06-23 |
2 目录 目录
2
一、公司特殊问题.
6
(一)公司持有德化县鑫汇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5.00%的股权.请公司补充说明监管部 门对参股类金融机构报告期内合规情况的监管意见. 请主办券商和律师作补充核查并发 表意见.6
(二)请主办券商和律师核查以下事项: (1)公司日常业务环节安全生产、安全施工防 护、风险防控等措施;
(2) 报告期以及期后是否发生安全生产方面的事故、纠纷、处罚, 如有,披露具体情况、公司的整改措施、对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并就是否构成重大违 法行为发表意见.7
(三)请主办券商及律师补充核查: (1)报告期内外协厂商是否具备生产所需的资质;
(2)公司与外协厂商的定价机制;
(3)外协产品的质量控制措施;
(4)外协在公司整 个业务中所处环节和所占地位重要性.9
(四)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以下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1)公司是否存在劳务派遣情 形;
(2)公司劳动用工是否合法合规.12
(五) 请公司补充详细披露截止目前股份公司历次三会召开情况. 请主办券商及律师集 合上述情况就公司各项治理机制是否健全.14
(六)请公司说明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自报告期期初至申报后审查期间是否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形,若存在的,请公司披露被列入名单、被惩戒的原因及 其失信规范情况.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前述事项,并说明核查方式,就公司是否符合 挂牌条件发表明确意见.18
(七)请公司披露:报告期初至申报审查期间(本反馈意见回复之日) ,公司是否存在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若存在, 请说明资金占用情况, 包括且不限于占用主体、发生的时间与次数、金额、决策程序的完备性、资金占用费的 支付情况、是否违反相应承诺、规范情况.请主办券商、律师及会计师核查前述事项, 并就公司是否符合挂牌条件发表明确意见.19
(八) 关于资产负债率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 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99.39%、 75.34%、 73.53%,资产负债率较高. (1)请公司结合行业情况、业务开展情况补充说明并披露原 因. (2) 请公司结合业务开展情况和现金流量情况等分析到期后还款情况以及未来的还 款计划,并结合上述情况补充说明是否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3)请主办券商和会计 师核查公司是否存在流动资金不足的风险,并就其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发表意 见.23
(九) 关于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0 元、 11,332,977.51 元、16,395,674.61 元,账面价值分别为
0 元、10,756,127.55 元、15,571,859.72 元, 占当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33.78%、38.89%.请公司: (1)结合收款政策、客 户对象、 业务特点等说明公司应收账款余额水平以及占当期收入的比例的合理性,
2014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
0 的合理性;
(2)报告期内或期后有大额冲减的,请公司披露冲减 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