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哎呦为公主坟 | 2018-09-05 |
3、协议期限:该协议自
2018 年1月1日起生效,至2018 年12 月31 日终止.
4、主要内容 (1)公司向集团公司销售产成品及相关商品,包括钢材、能源、 原材料以及相关产成品/商品等,年度金额上限(不含税)为9000 万元. (2)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服务,包括提供监测计量服务、技术 服务以及相关服务等,年度金额上限(不含税)为900 万元. (3)公司向集团公司采购原材料及相关商品,包括原材料、废 钢以及相关商品等,年度金额上限(不含税)为7000 万元. (4)公司接受集团公司固定资产及建筑服务、综合服务等,包 括接受基建技改工程、水路运输、通讯、装卸、培训、测绘、印刷、 档案、报纸、电视专题片制作、办公楼租用、员工住房及其他相关服 务等,年度金额上限(不含税)23900 万元. 以上四大类项目合计计划额度为人民币
40800 万元(不含税).
五、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该关联交易是公司根据自身的相关需要, 与集团公司在日常业务 过程中发生的交易,符合一般商业要求,且交易定价合理,对本公司 并无不利影响,亦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六、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在2017 年12 月27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 四名非关联董事(含三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并通过该协议.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张春霞女士、朱少芳女士、王先柱先生认为:该协 议项下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该协议时,关联董事已全 部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时该类交易均为公司与集团公司 在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的交易,符合一般商业要求,其条款对本公司 至少同样有利.同意签订该协议.
八、备查文件目录
1、非关联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
4、 《后勤综合服务协议》 .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12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