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8-09-30 |
18 个月,运营维护期限暂定
36 个月. 2.5 建设地点 江门市蓬江区 .
3 2.6 质量要求 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通过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江门市蓬江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EPCO 项目 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满足以下资质及人员要求: (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 级资质;
(2)设计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甲级设计资质(或以上) 或具备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专业甲级和环境卫生工程丙级或以 上)和水利行业(城市防洪或河道整治)专业乙级设计资质(或以上). (3)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以上)和水利水电施工总承 包二级资质(或以上).如承担市政施工(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超过一家,须 在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市政施工方主负责单位. (4)拟任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期 内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临时建造师须在有效期内) . 施工负责人 (市政公用建造师) 由承担市政施工的单位派出,并且要求该施工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投入本工程的现场管理人员至少还应包括:施工员、资料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 员各
1 名, 安全员具有有效期内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其他人员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 3.2 投标人财务状况 投标人近三年(2015 年-2017 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无亏损,能反映近三年连续盈利 能力.提供
2015、
2016、2017 年度连续三年经审计(需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 报表复印件(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为联合体的,由牵头人提供). 3.3 投标人业绩 施工业绩:近5年(自2014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联合体施工方)承担 过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 5.4 亿元的市政排水或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类似项目(PPP 或EPC 或EPCO)施工业绩不少于
1 个. 注:若联合体施工方为两家或以上,则任意一家施工单位提供的符合要求的业绩均可,若 各家同时提供符合条件的业绩,则按最低金额业绩评定. 以上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关 键页)为准.
4 运营业绩:近5年(自2014 年1月1日起,合同终止日期在
2014 年1月1日以后,且运 营期限不得少于
3 年)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单个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 5.4 亿元的市政排水或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类似项目(PPP 或EPCO)运营业绩不少于
1 个. 注:市政排水项目指单项合同内容中包含污水处理设施或截污管网的项目;
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中包含以下任意三项: ①河道 (江、 湖) 疏浚 (清淤)工程;
②水体活化(促进水体流动、交换,引水调水)工程;
③水生态工程(水生态修复 /治理/维护工程) ;
④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⑤治岸/治滩工程;
⑥截污管网工程;
⑦水系 建设/改造. 以上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关键页)为准. 3.4 投标人信誉 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的网上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的, 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须以运营方为牵头人,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 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 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投标,组 成联合体投标的成员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