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2018-10-14

事发 当天, 煤气罐软管确实发生了脱落, 但随后把总闸和开关都关了, 不需要 承担责任.金某无奈之下, 只能通过 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认真调查多方取证 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因金某家庭经济困难, 无力花钱请 律师打官司, 金某的家属来到区法律援 助中心寻求帮助.该中心受理了此案, 并把案件指派给了专职法律援助律师 周律师. 接受指派后, 周律师前往医院看 望了金某,了解事情发生的完整经过.为对案件有更直观的感受, 周律 师又来到了事发地, 实地踏勘马某的 自建房布局、 厨房的布局、 煤气罐的具 体位置.同时, 周律师前往当地派出 所调取出警记录、 询问笔录、 照片等资 料.待金某出院后, 周律师将饶某、 马 某列为共同被告, 就金某前期产生的 医疗费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 后, 认为饶某放任泄漏的煤气罐留置 在厨房, 其行为系疏忽大意, 也导致了 原告烧伤的损害结果, 认定饶某承担 金某 50%的损失;

马某将房屋出租给 多个承租户, 承租户均使用同一厨房, 厨房中煤气罐的放置也存在安全隐 患, 最终因厨房的安全隐患而发生事 故, 认定马某承担 30%的责任.法院 判决后, 三方均未上诉, 金某的合法权 益得到了支持. 【案件点评】 目前, 我国法律对农村自建房出租 的规定还不完善, 很容易引起纠纷.通 常情况下, 房东为了多收取租金, 往往 会将房屋隔成多个单间;

而租户为了能 节省点租金, 一般对租房的使用面积没 有过多要求, 最终造成了在同一时间 里、 在相对封闭的空间里, 有多名租户 一起居住的情况.而农村自建房的安 全防范设施一般都比较简单, 租户安全 意识又往往比较薄弱, 带来了不小的安 全隐患.本案中, 金某在发现煤气泄漏 后, 未采取安全有效的防护措施, 而是 直接上前试图关闭煤气阀, 自身安全意 识也较薄弱.岁末年初, 安全问题无小 事, 希望大家都能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过个平安年. 煤气泄漏酿大祸 多方推诿无人担责 法律援助解困境 析清责任合理获赔 【基本案情】

2018 年8月1日, 李某在某汽车品 牌4S 店选购了一辆汽车, 该车总价款 为250000 元, 李某于当日支付了

5000 元定金.9 月20 日, 新车到店, 李某在 当日付款并办理保险、 缴税、 上牌等手 续. 新车没开几天, 李某发现车辆高 速行驶时方向盘有抖动现象、 车轮也 存在跑偏的情况.于是, 李某立即去 4S 店进行检测, 竟然发现该车在

2018 年9月1日有过 拆装后保, 后保整喷 的记录. 李某认为该车不是新车, 4S 店以 次充好, 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要求 4S店返还所有购车款, 并赔偿保险、 缴税、 上牌等费用.而4S店则称, 按照行 规, 车辆从厂方运送过来后需要进行 检测, 检测无误后再销售给客户.李 某购买的车辆在到店检测中发现, 后 保险杠处有非常轻微的外观瑕疵, 拆 装后保, 后保整喷 是对车辆的合理维 护, 并不是维修, 故未告知李某该情 况. 协商无果后, 李某把 4S 店告上法 庭. 【案情分析】 本案的焦点在于4S店没有把检测 和 维护 的情况告知李某, 是否侵犯 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汽车属于比较复杂的商品, 消费 者在购买时因信息不对称处于弱势地 位, 经营者应当将商品的信息告知消 费者.那么何种信息应当告知, 何种 信息可以不用告知?这个界定似乎有 些模糊.一般情况下, 车辆的价格、 规格、 外观、 材质等信息是必须告知消费 者的, 因为这些信息会影响消费者做 出是否购买的决定.本案中4S店进行 常规的检查是否必须要告知消费者成 了一个难题. 该案中, 李某购买的车辆在提车 之前已经进行过 拆装后保, 后保整 喷 的处理.如果 4S 店告知李某该情 况, 可能李某就不一定会购买该车辆, 那么这则信息也成了李某购买车辆的 决定性因素, 应当属于消费者知情权 的范围, 4S 店不予以告知导致李某作 出了错误的意思表示, 该行为已然构 成欺诈. 根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 五条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 为的, 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 偿其受到的损失, 增加赔偿的金额为 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 的费用的三倍.最终法院判决4S店返 还李某250000 元购车款,并赔偿750000元损失. 【律师建议】 购买车辆涉及大量的专业知识, 消费者掌握相关领域的信息有限, 在 购车时需要多注意, 比如可以在购车 时携同有购车经验的亲戚朋友前往, 或者在购车前查阅知识做好相应的功 课, 对4S 店提供的文件进行仔细阅 读.若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 要及时 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寻求帮助. 浙江钱江潮律师事务所律师 朱莎莎 律师角 4S店隐瞒新车 维护 情况 侵犯消费者权益 以一赔三 法条链接 首席记者 周颖 通讯员 萧法 汽车的 贬值损失 是道路交通事 故损害赔偿纠纷中的一个新问题.在 交通事故中遭受损坏的机动车经维修 完毕后, 在二手车市场上的交易价格通 常要比未遭受事故损坏的同类车辆要 低, 这种价格差额就被称为机动车的 减值损失 , 也被称为 贬值损失 .那 么贬值损失到底能否获得赔偿?近日, 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么一起案子. 多车相撞引发事故 待售新车求 贬值赔偿 陈某开着自己的红色小车外出办 事, 行驶过程中不慎与叶某驾驶的绿色 小车相撞.没想到竟引发了一起多车 相撞事故: 红色小车失控撞向刘某驾驶 的蓝色小车, 而蓝色小车一时间躲避不 及又与一家汽车销售公司所有的待售 商品车相撞, 造成了四车不同程度损坏 的交通事故. 经交警认定, 陈某负事故主要责 任, 叶某负事故次要责任, 刘某无责 任.汽车销售公司称他们的待售商品 车因本案的交通事故产生维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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