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 2018-12-01 |
(9)按CCAR-45 要求,航空器外表面应具有国籍登记标志 (B-XXXX);
(10)在主机舱门入口附近内表面设置防火材料的国籍登记标志 标牌;
(11)按照附录
1 要求,完成《航空器技术状态评估报告》 . 1.1.3 申请 申请人可以向所属地区的民航地区管理局提交下列材料,为航空 器申请科研用途第一类特许飞行证. (1) 《民用航空器特许飞行证申请书》 (AAC-083) ;
(2) 《民用航空器临时登记证》(AAC-196)的彩色扫描件,并签署 (自然人申请人)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法人申请人);
(3)科研用途航空器特许飞行证申请人检查单(附录 2) . 1.1.4 受理 民航地区管理局收到申请人递交的申请资料后,5 个工作日内确 认所提交的资料是否完整,并做出下列三种是否受理的决定. (1)如果申请资料完整,同意受理申请,向申请人下发《民用航 ? ―
4 ― 空器适航证件受理申请通知书》 (AAC-270) ;
(2)如果因申请材料不完整而不同意受理申请的,书面通知申请 人,待其补齐材料后
5 个工作日内重新受理;
(3)如果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资料确定不予受理的,向申请人发出 《不予受理通知书》(AAC-5528). 1.1.5 审查和颁证 在确认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完整,并已缴纳费用后五个工作日 内,民航地区管理局向申请人签发《民用航空器特许飞行证》 (AAC-054) . 1.2 符合性验证用途第一类特许飞行证 1.2.1 适用范围 用于型号合格证、补充型号合格证和型号合格证更改等设计批准 审定期间,为表明设计满足审定基础要求而进行的验证试飞,含前期 的调整试飞和申请人验证试飞,申请人向承担该型号具体合格审定工 作的审查部门为航空器申请符合性验证用途第一类特许飞行证. 1.2.2 申请前准备 申请人在向承担该型号具体审定工作的审查部门提交符合性验证 用途特许飞行证申请前,需完成和确认下列准备工作. (1)完成航空器组装;
(2)完成必要的分析和试验,包括静强度分析、全机颤振特性分 析、67%静力试验、全机地面共振试验、各系统和设备的基本功能试验 等;
(3)制定下列试飞期间的随机文件,并将这些文件放置在驾驶舱 ? ―
5 ― 内易于飞行员接近的地方;
a.用于指导飞行员操纵航空器的飞行手册或操作手册;
b. 为保证试飞期间飞行安全而建立的使用限制文件, 包括飞行 区域限制和飞行包线限制等. (4)制定试飞期间用于航空器检查和维护的文件;
(5) 为保证试飞期间飞行安全而制定必要安全措施, 并正确安装;
(6)制定符合性验证试飞用试飞大纲或程序;
(7)确认局方完成了航空器的制造符合性检查;
(8)在航空器主机舱门附近的外表面要有醒目的 仅用于飞行试 验 标识;
(9)按CCAR-45 要求,为航空器取得《民用航空器临时登记证》 (AAC-196);
(10)按CCAR-45 要求,航空器外表面应具有国籍登记标志 (B-XXXX);
(11)在主机舱门入口附近内表面设置防火材料的国籍登记标志 标牌;
(12)完成制造人的《制造符合........